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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妇女受性侵害案件多发 不法分子文化偏低
www.fjsen.com 2012-07-30 18:03  杜晓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主动“上钩”也构成强奸罪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不少强奸智障妇女的案件中,没有一般意义上强奸罪的犯罪手段,甚至是作为被害人的女方自己主动要求与犯罪嫌疑人发生性关系,但这同样不影响强奸罪的成立。

胡某吃过晚饭后在床上看电视,突然听见有人敲门。胡某打开门一看,是邻村的妇女程某。胡某平时在周围乡村卖豆腐,知道程某精神不太正常。

程某一脚踏进胡某家门,嘴里嘟囔着说丈夫不要她了,所以就来找胡某。常年独身一人的胡某就将程某留宿在家里。第二天,程某的丈夫听说妻子在胡某家过夜后,立即打电话报警。

经淮安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司法鉴定,程某患有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而胡某在明知被害人程某有精神疾病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同居并组建家庭也是犯罪

在办案中,检察官还发现,有部分侵害人由于其自身条件差、成家难,在他们看来找个没有人管的智障女成家相对比较容易。有的侵害人甚至认为智障女没有人管,自己将智障女收养与其共同生活是做了一件好事。但是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只要明知对方是智障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都一律以强奸罪论处。

2011年年底,中年男子刘某在离家不远处的路上遇到一名40多岁的妇女,嘴里自言自语,几名村民正在围观。见到刘某,村民开玩笑地对刘某说:“这个妇女看样子头脑不太好,你也是独身一人,不如将她带回家过日子得了。”

刘某便将这名妇女带到家里,虽然知道这名妇女精神有问题,但觉得总比一个人过日子强,于是,就与这名妇女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近日,刘某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记者杜晓通讯员张士海汪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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