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创新发展
早在1986年,上海就在全国最先成立少年法庭。一直以来,上海市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十一五”以来,上海市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创新推出适合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未成年人刑事污点限制公开、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等,试点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远程审判和量刑规范化工作、未成年被告人心理援助等,有效降低了上海未成年人犯罪率。此外,采取购买服务或者收养登记机关派员的方式,实施收养登记调查评估和定期家庭回访制度,有效维护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从2008年开始,在上海浦东新区妇联的大力支持下,一支名为“春天的蒲公英”的法官志愿者队伍走进来沪民工子弟学校,主动送法到课堂,从事后矫治改为事先预防,全面提升来沪青少年法制意识与城市认同感。
张丽丽介绍,近年来,上海市妇联着力完善市、区(县)、街道(镇)、居(村)四级维权网络建设,积极推进集“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民调解”为一体的维权服务模式,以源头维权为重点、救助维权为基础、社会化维权为保障、实事维权为延伸的维权体系,切实解决了妇女的后顾之忧,推动了妇女权益的有效保障。
此外,上海市妇联在基层社区建立妇女维权预警岗,推行以预测、预报、预防为主的“社区妇女维权预警制度”;组织女法官、女律师参与维权服务窗口服务;创办142个“白玉兰开心家园”,凝聚一批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志愿者为全市妇女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创建“外来妇女维权服务点”,为外来媳和来沪女性提供工作生活帮助。
记者发现,上海市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在全市各派出所设立家庭暴力受理点;成立上海市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救助保障。上海家庭暴力发生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二五”期间,上海将围绕国际大都市建设目标,开拓上海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推进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和社会主流,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妇女儿童普受惠、多受惠、长受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本报记者 王春霞 丁秀伟)
- 2012-07-23湖北妇儿发展基金会推出“楚天金凤助学行动”
- 2012-07-13全国学习贯彻妇儿发展新纲要培训班在哈尔滨开班
- 2012-05-09漳州市十年妇儿发展纲要发布 保证96%女生能上高中
- 2012-02-08闽实现10年妇儿发展纲要主要目标
- 2012-02-08我省如期实现10年妇儿发展纲要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