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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发展水平反映上海竞争力
www.fjsen.com 2012-07-25 15:00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走在上海的街头,高楼林立,人流穿梭不断,一派国际大都市的繁忙景象。在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工作中,妇女儿童事业始终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二者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协调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上海妇女儿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不断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不断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服务妇女儿童民生和发展需求;不断健全实施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妇女儿童工作科学化水平,妇女儿童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近年来,上海市委、市政府以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领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尤其重视完善法律法规,从源头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保驾护航”,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市委书记俞正声指出,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上海市市长韩正强调,妇女儿童工作是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儿童发展水平是上海文明程度、城市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反映的是上海国际大都市的竞争力。

2007年4月26日,《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并通过,明确规定政府至少每两年安排退休妇女和生活困难妇女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筛查,增加了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家庭暴力等条款,加大了妇女权益保障力度。

“十一五”期间,上海市还制定和修订了与妇女儿童权益密切相关的《上海市实施〈教育法〉办法》《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等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

2010年,上海市出台《本市企业各类人才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试行意见》,从当年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延迟到60周岁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

上海市还推出了一系列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政策,如常住人口妇女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儿童医保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政策,1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政策等。市政府先后颁发与妇女儿童发展直接相关的文件54个,相关部门“十一五”期间印发规范性文件104个。

记者发现,为使妇女儿童工作“真正成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市实现“六个纳入”,即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纳入市委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建议以及上海总体规划纲要,纳入市政府专项规划,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纳入市政府工作议题,纳入职能部门工作目标和职责范畴,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和行政编制,进而提升妇女儿童工作的战略地位。

妇女儿童工作点多面广,需要不断完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此,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领导班子由一正三副扩充到一正八副,成员单位增至37家,涵盖与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保护相关的党委、政府部门和群众团体。建立健全成员单位责任签约制,形成全市各部门共同推进妇女儿童工作的合力。

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离不开财政投入。“十一五”期间,上海市18个区县妇儿工委工作经费都达到妇女人均1.5元的标准,最高的原卢湾区达到4.7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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