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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副主席陆菁在“大造巾帼林,绿美富家园”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www.fjsen.com 2012-04-01 08:28   来源:福建省妇联    我来说两句

 同志们、姐妹朋友们:

大家早上好!冬去春来、万物复苏,又是一个植树播绿的美好时节。今天我们在一碧万顷、清新秀美的建宁,举行2012年“大造巾帼林,绿美富家园”活动启动仪式,目的就是要进一步落实习近平副主席关于长汀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孙春兰书记长汀调研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省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到水土保持和治理的民生战役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迅速掀起植树造林、共建绿色、美丽、富裕家园的热潮。

水土资源是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资源,保护水土资源就是保护现实生产力,保护可持续发展能力。省委、省政府已经把水土流失治理纳入五大战役组织攻坚;三明市高度重视生态建设,森林覆盖率、生态环境质量一直以来名列全省前茅;建宁县扎实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围绕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努力建设“绿色建宁、宜居建宁”;当前,全社会合力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生态省建设正在我省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

开展“大造巾帼林,绿美富家园”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省建设决策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级妇联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理解“进则全胜、不进则退”,增强做好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紧迫感,把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省建设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掀起新一轮造林绿化热潮,持之以恒地推进生态省建设。

一要深入宣传,广泛参与。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妇女组织优势,宣传贯彻习副主席重要批示和孙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广大妇女认真学习《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条例》等政策法规,推广长汀经验,号召广大妇女发扬“滴水穿石”、“人一我十”、“敢叫日月换新天”的“长汀精神”,进一步强化广大妇女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水土保持忧患意识,增强广大妇女保护水土资源的法制观念。结合植树节和植树月活动,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统筹施策、科学治理、惠及民生”的要求,积极引导和广泛动员全省妇女每人认捐或认植一棵树,以实际行动践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致富,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保护水土资源的良好氛围,鼓励广大妇女在我省水土流失治理中建功立业。

二要科学规划,务求实效。各级妇联组织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科学实施、有序推进,把开展“大造巾帼林,绿美富家园”活动与开展创先争优、“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结合起来,与建立“坚强阵地、温暖之家”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深化活动内涵、提高活动实效。省妇联决定,在建宁县等22个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组织开展营造“巾帼林”活动,每个县创建百亩妇女组织参与管理、运作的“巾帼林”示范园。加大创业小额贷款扶持力度,优先扶持水土流失区域农村妇女植树造林创业项目,增强贷款妇女的发展能力,努力形成扶持一个、带动一片的新格局。同时,要深入开展“三对接两牵手一扶持”活动,组织“巾帼文明岗”、女企业家、机关妇委会与水土流失区域的行政村建立对接帮扶机制,坚持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相结合,坚持治理水土流失与发展县域经济相结合,坚持治理荒山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在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的同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三要树立典型,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妇女工作宣传舆论阵地作用,善于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激发广大妇女干部群众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凝心聚力、形成合力,掀起新一轮的造林绿化热潮,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福建建设。

同志们、姐妹朋友们,一年之计在于春。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紧紧抓住当前植树造林的大好时机,积极投身到“大造巾帼林,绿美富家园”活动中来,用我们的双手打造绿色、美丽、富裕的新家园,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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