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抢抓机遇,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主动作为
妇女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科学内涵和文化改革发展目标要求,积极探索参与文化建设的方法载体,在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中发挥妇女优势,担当光荣使命。要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大力加强妇女儿童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开明、清明、文明”的三明精神、“艰苦奋斗、自强不息、锲而不舍、敢为人先”的新时期老区苏区精神,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构筑广大妇女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要推进以男女平等、儿童优先为重要内容的先进文化建设,进一步宣传马列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展示妇女的地位、作用和贡献,促进形成有利于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要把活跃基层文化作为妇联参与文化建设的重点领域,深化“学习家庭”、“平安家庭”、“廉洁家庭”等各类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用好用活“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巾帼文化中心户”、“爱心书屋”等活动阵地,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不断丰富城乡妇女儿童文化生活。
三、发挥优势,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贡献力量
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站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高度,找准定位、发挥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要进一步畅通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沟通渠道,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妇女群众,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惠民政策,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发展需求,耐心细致做好释疑解惑、化解矛盾工作。要加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注重依法维权、源头维权、科学维权,完善维权服务机制、巩固维权工作阵地、壮大维权工作队伍,引导广大妇女理性合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要为妇女儿童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启动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好惠及妇女儿童的各项民生政策措施,让广大妇女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扎实开展关爱帮扶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巾帼志愿服务,落实“春蕾助学”、“牵手行动”、农村低保妇女“两癌”普查、“母亲健康快车”等民生项目,加大对留守流动妇女儿童、贫困妇女儿童、单亲贫困母亲等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使他们享有平等的生存发展权利。
四、夯实基础,在推动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中拓展创新
基层组织是妇联组织的基础环节,基层工作是妇联工作的活力源泉。各级妇联组织要不断巩固妇联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切实抓好组织体系、干部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和活动阵地建设,提高妇联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能力,提高妇联组织面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把各级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工作活跃、作用明显、党政重视、群众信赖的“妇女之家”。要全面落实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要求,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妇女群体的变化,推动妇女组织建设向“两新”组织和妇女群众聚居地延伸,着力构建覆盖面更广、设置形式更灵活、凝聚力更强、群众化特征更鲜明的网络,最大限度地把妇女群众凝聚在妇联组织周围。要切实加强妇联干部能力建设,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团结务实、开拓创新,以一流的状态、一流的服务,创造一流的业绩。要提高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发扬妇联组织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与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妇女群众打交道、交朋友,用新思路新方法破解工作难题。
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妇联工作的领导。要全面落实2011—2020年三明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确保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要准确把握妇女群众工作特点和规律,支持妇联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开展工作。要赋予妇联组织更多的资源和手段,核拨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为妇联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创造更好条件。要关心妇联干部成长,加强对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交流使用,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把妇女进村两委“二个确保、二个提高”的目标任务落实好,充分调动广大女妇女推动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志们,妇女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妇女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大好机遇。希望各级妇联和广大妇女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敢于作为,勇于争先,为推动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