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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法院采取“三优”、“三快”和“三保护”措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www.fjsen.com 2012-11-01 15:28   来源:福建妇女网    我来说两句

近年来,延平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快速、有效地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民商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09年,延平区法院专门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以专业化的审判提升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力度和深度。同时,在工作机制上强化保障的实效,对涉诉妇女儿童推行“三优”、“三快”、“三保护”的保障措施。

“三优”即“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延平区法院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来法院诉讼的妇女儿童实行“优先”处理机制。三年来,采取“优先立案”的涉及妇女儿童案件达337件。

“三快”即“快审、快结、快执”。采取简化诉讼程序,通调则调,不能调的尽可能采用当庭宣判,以减少当事人诉累。案情简单的则优先采取速裁手段解决,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尽快得以维护。三年来,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速裁案件达480余件,“快速执行”的涉及妇女儿童案件达726件。

“三保护”,一是在诉讼权利上给予保护。对原告为妇女因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离婚、抚养、赡养、探视子女权等案件,依法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对经当地工会、妇联出具法律援助证明的妇女,实行减免诉讼费。二是在提供法律武器上给予保护。如开展维权知识法律讲座,发放维权联系卡等,让妇女儿童掌握法律武器保护人身权益。三是在责、权、利上给予保护。经常性地同村委会、居委会、工会及妇联等组织联系,特邀妇联干部、妇委会人员担任陪审员、调解员,专门负责审理和调解涉及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为妇女维权撑腰。三年来,妇联干部作为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审理、调解达1500余件,其中涉及妇女案件66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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