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
源头参与推动重点问题解决
11月13日,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确权工作试点地区培训推进会在辽宁省清原县召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国家向农户发放的确认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在农业部已经确定的全国50个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试点中,全国妇联权益部选定辽宁省清原县为试点,探索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试点工作中维护好妇女权益。
全国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大要求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将妇女的名字体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不仅有利于促进性别平等、家庭和谐,更能极大地激发广大农村妇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通过具体的制度得以落实和保障,正是从源头上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为更好地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全国妇联一直都在努力推动。
2012年4月下旬和5月中上旬,全国妇联权益部对福建、河南、湖北、山东、安徽、黑龙江、广西7个省份实地调研,并向31个省(区、市)妇联权益部收集专题调研报告及各地已下发的政策法规文件等,形成名为《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工作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显示,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农村妇女因婚姻关系变化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征地补偿分配权、集体经济收益权四类权益不同程度受损。受到侵害的主要人群为三种,一是户口在娘家的出嫁女,难以享受土地承包等相关经济权益,二是离婚、丧偶妇女,其土地承包及相关权益较难保障;三是涉及水利建设和库区移民等后期扶持政策的农村妇女。
就在今年8月份,全国妇联与农业部、民政部在黑龙江大庆市联合召开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工作交流会,共同研究推动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文件,从源头上推进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解决。
制定反对家庭暴力法是全国妇联近5年不间断推动的一项重点源头维权工作。
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处对反家暴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将推进反家暴法作为全会的重要工作来抓。
2012年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立项论证。作为立项论证工作小组成员,全国妇联高质量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办的立法问卷调查和社会成本效益分析工作,全程参与各路实地调研活动和专家座谈会,并开展深入研究,向立法机关提供大量立法参考资料。
此外,全国妇联还联合多家部委同联合国多个机构合作开展反家暴项目,开发警察、“妇女之家”以及多部门合作反家暴等系列工作手册,为国内反家暴立法积累实践经验。
全国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纳入立法规划,目前正在开展反家暴立法重点问题条款性建议等相关研究论证工作。
在源头参与中,全国妇联还积极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特别是对妇女儿童的人身伤害案件,通过专题研究提出法律政策修改建议。如,根据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新形势,提出修改刑法的建议,并建议综合治理买方市场;针对报纸上频频出现的虐童、儿童性侵害以及少女卖淫案件,开展儿童临时监护制度研究,就取消嫖宿幼女罪、加大刑法惩治虐待儿童犯罪行为等提出提案建议,积极呼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今年9月份,全国妇联还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共同举办妇女维权合议庭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动将社会性别意识引入司法审判实践,切实提高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水平。
党的十八大为中国今后的发展描绘出宏伟蓝图。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妇女儿童维权事业也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本报记者 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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