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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残疾女丐童闯全国 乞讨6年拒进救助站
www.fjsen.com 2012-11-26 17:07   来源:华声在线    我来说两句

冬季海南成乞讨人员集中地

是什么原因导致7岁残疾女丐童“父女俩”重返乞讨路?福利院是否可以强制收养王菲菲……带着种种疑问,《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海口市福利院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救助管理办法,只能采取动员、劝说等方式,劝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或者回家,要尊重乞讨者本人的意愿。王菲菲的情况应该回到当地民政部门,并由当地民政部门送往福利院等机构。送去福利院之后,她可以享受相关政策,接受疾病治疗,以及入学机会。然而周口市民政部门负责人回应称,他们曾多次劝说王军不要乞讨,并帮助将菲菲送福利院抚养遭拒绝。

就此,海口市救助站副站长陈之联称,目前北方已经天寒地冻,气候温暖的海南就成为乞讨人员的集中地。乞讨人员可以分为两类:流浪乞讨和职业乞讨人员。7岁残疾女丐童王菲菲“父女俩”就属于职业乞讨人员,由于他们已将乞讨视为职业,因此被送回家之后会再次返回乞讨,进而再次找到救助,因此被称为“重复救助人员”。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并没有对同一个人重复求助有什么规定,只要主动求助,救助站没有依据拒绝救助。

“而职业乞讨者往往都不会接受救助,否则就阻碍其赚钱了。”陈之联也坦陈了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尴尬现实。

海口市救助站提供的数据显示,从该站救助情况来看,目前职业乞讨人员比例占到了30%,这部分人也构成了救助站重复救助人员的绝大部分,尤其在秋冬季节明显增加。

亟需法律规范破解目前难题

媒体关注、救助站、公安、福利机构等主管部门单位介入、社会爱心人士救助,都无法改变7岁残疾女童6年来的乞讨路。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对此,海南省政协常委章汝先表示,7岁残疾女童“父女俩”被遣返后又多次重新乞讨的现象不足为奇。“如果只是护送乞讨者回家,而不是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那么他们极有可能再次走上乞讨之路。”章汝先说,这无形之中也造成了国家资源的浪费。

海南律师陈剑认为,目前对于乞讨这一块的立法仍存空白,现行的法律也并没有禁止乞讨这一说法。但是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角度来讲,7岁残疾女丐童是应该得到保护的,不能任由其沿街乞讨。

海南律师协会会长廖向琦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在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下,仅靠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说服教育很难遏制乞讨现象。对流浪乞讨人员,需要社会管理者专业化、精细化地推进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属于贫困流浪乞讨人员,应予以及时救助;而对职业乞讨应该予以“严管”,并积极劝返;对操纵乞讨的行为应当予以打击,及时解救被操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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