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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明确2012年维权工作重点
www.fjsen.com 2012-02-13 14:39   来源:省妇联    我来说两句

福建妇联新闻网2月13日讯 2012年,省妇联将积极探索妇联参与社会管理新途径,加强维权工作项目化运作,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格局,依法有序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深化妇联主席接访下访、大调解活动。此活动被列入省妇联2012年为妇女儿童办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要求县以上妇联每半年开展一次接访下访活动,妇联主席(副主席)每年至少接访下访2次以上,并跟踪落实接访下访的后续工作。通过访妇情、解难题、办实事,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三八”节期间,将以大接访活动为重点,全省上下联动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

二是试点、推广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在莆田市、龙岩市新罗区试点实施妇女信访代理制项目,探索建立集信访接待、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心理疏导于一体的工作模式。新罗区试点实施信访代理制,建立区、乡镇(街道)二级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机构,实行分级代理工作制度,较好地对妇女婚姻家庭矛盾进行劝导、调解、协调。充分发挥妇联团体会员的人才优势、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扎实做好宣传政策、疏导情绪、增加和谐的工作。加强信访统计分析,在全省县级以上妇联推广使用“全国妇联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完善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提高回复率和办结率,建立完善妇女儿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警、干预和处理机制。大力推进县级妇联12338热线的规范化建设,提升热线接线、分析和督导能力。

三是试点、推广妇女议事制。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妇女维权站(点)建设,完善社区、村“妇女之家”的维权功能,健全基层维权服务机制。推行“妇女议事会”,以“参与、议事、协调”为主题,组织妇女代表和群众议国事、集体事、家庭事、身边事,畅通妇女诉求表达,提高妇女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的能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福州市晋安区在前屿村等5个村(社区)试点妇女议事制,鼓励妇女议国家事、集体事、家庭事、身边事,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直接到会听取,促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收到了“妇女议事,说话管用”的效果。晋江市妇女议事制也正深入开展。

四是试点、建立困难妇女帮扶互助制。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特别高度重视“三留”人员中贫困、残疾、单亲等弱势妇女群体的民生需求,在松溪、沙县实施留守妇女儿童之家项目。推广建立农村妇女互助小组,大力发动农村妇女骨干结对帮扶,组织巾帼志愿者奉献爱心,建立健全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重点关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等问题,加大部门配合,探索解决模式。春节期间,各级妇联把困难信访户列入慰问对象进行走访看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是进一步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切实提高平安家庭创建率、知晓率、满意率,至2012年年底,各地平安家庭创建率、示范社区(村)覆盖率均达90%以上。抓住2012年是妇联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第一年的契机,在重要节点期间,面向家庭突出对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宣传,突出对新颁布适用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提高妇女群众理性维权、依法维权能力。开展“幸福婚姻讲堂”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弘扬男女平等、家庭文明的良好风尚,努力创造家庭平安、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

六是关注服务特殊妇女人群。继续做好特殊妇女群体的爱心帮教工作,帮助卖淫妇女、女性吸毒人员和服刑在教、刑释解教妇女等更好地回归社会。开展“禁毒知识进家庭”、“家庭拒绝邪教” 等宣传教育活动,在安溪、大田实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宣传教育项目。推进漳州龙文区、宁德古田县实施流动妇女儿童之家项目,积极参与流动妇女儿童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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