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报告的样本来源于2008年1月至2011年1月三年期间媒体报道的300个相关案例,中心研究者从施暴主体、暴力形式、案件发生地、受暴原因、受暴人性别、年龄、家庭背景、持续时间、伤害后果、报案人员及案件处理结果11个方面进行了统计分析。
报告指出,“暴力主要来自于父母,父母单方施暴的更为常见。”调研发现,86.33%的案件是父母施暴,其中亲生父母施暴占76%,继父母或养父母施暴的占10.33%;父母单方施暴的案件更为常见,占80.66%。
张雪梅认为,这些案件反映出父母并没有将未成年人当成享有平等权利的人来对待,往往将孩子当做自己的私有财产随便处置。甚至有一些父母把孩子当做赚钱工具,将孩子出卖、出租或携带、强迫孩子乞讨,还有很多父母动不动就对孩子施加打骂。
“家庭暴力存在于城市和农村,农村略高于城市。”在300个案件中,55%的案件发生在农村。张雪梅指出,这一方面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受教育水平以及传统的观念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农村的一些陋习、封建迷信有关,如重男轻女导致的对女童施暴,为传宗接代导致的遗弃、出卖女童或收买被拐卖男童、迷信处女情结强奸女童等等。
调研还发现,“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更容易遭受家庭暴力,女童略高于男童。”年龄小、体能弱、身体反抗能力差的10周岁以下儿童更容易遭受家庭暴力,占77.46%。受暴女童占55.33%,比男童高出10.56%。
“非婚生、单亲、继亲家庭和流动、留守儿童更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53.34%的案件发生在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和父母结构发生变化的家庭以及非婚家庭。
报告披露,“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原因复杂,家庭关系不和谐、家庭矛盾和错误的管教观念为主要原因。”调研发现,家庭关系不和谐或家庭有矛盾而拿孩子发泄或报复引发的家庭暴力案件比例最高,达27.67%;错误的管教观念也是导致对孩子施暴的一个主要原因,占13%;其他原因还有生活困难、生活压力大或未婚先育没有条件抚养,孩子身体智力有缺陷、残疾,重男轻女,父母有恶习、品行不良和精神心理异常等。
调研发现,“多种形式的家庭暴力并存,遗弃、性侵害和家庭拐卖应当引起重视。”虐待、遗弃、家庭拐卖、性侵害等形式的暴力不在少数,有的案件中儿童可能遭受过几种形式的暴力,针对儿童身体的伤害占65.33%,遗弃不养、家庭拐卖和性侵害的比例相差不多,分别占12.33%、11.67%、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