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要求道歉 一个要上法庭
一边是未婚女孩疑被“骗色”,身心俱疲;另一边是成功男士被曝光,颜面扫地——事件发展到这一步,其实双方都成受害者。但此事并未就此了结。晓敏表示,她要求对方登报或在有影响力的网站或论坛公开承认自己的行为,对方有足够诚意的话,她可以不要求物质上的赔偿。晓辉对此的回应则是这是不可能的,他准备打官司告晓敏名誉诽谤。
就在记者采访晓敏时,晓辉委托的律师打来电话。该律师表示,晓敏曝光晓辉个人信息的做法是违法的,闹上法庭对谁都没好处,双方可以就此事进行和解。
目前,双方仍为此事僵持着。
【律师说法】
侵权行为难认定 女方索赔难度大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的林敏辉律师认为:男方如果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来骗取女方的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但是,男方如果不是骗财而是骗色,而且没有采用“违背妇女意愿”的方式,那么这个事件就是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只能在道德上对男方进行谴责。
此外,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利,造成他人严重人身伤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这起事件当中,晓辉的行为可能很难被认定为一种侵权行为,晓敏得到精神损害赔偿的机会并不大。
【面对面】
“网络真实性太差”
记者:双方了解不深,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和他发生关系?
晓敏:我们认识以后,他经常给我打电话,我也没有怀疑他的身份。见面的时候,我感觉他很成熟稳重,挺有涵养的,第一感觉还不错。那天见面以后,他也是主动送我回家,还主动要进我房间,后来他还有点强迫,我也没想太多,就发生关系了。我承认自己欠考虑,太草率了!
记者:你有想过看他的身份证之类的证件吗?
晓敏:我看过他的手机,觉得有点不对劲,后来他解释一下,我就打消疑虑了。可能是我太幼稚了吧,还把自己的简历给他看,对他在网上填的信息没有怀疑。网络的真实性太差了!
记者:接下来打算怎么办?会离开厦门吗?
晓敏:我已经把工作辞掉,住的地方也换了。我不会离开厦门,还是会在这里找份工作。现在不去想感情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