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聋哑女马心红(化名)在母亲的陪伴下来到商河法院民事审判庭,领走被告张某给她的家庭暴力损害赔偿金3000元。心红憔悴的脸上终于有了久违的微笑,心红的母亲激动地拉着法官的手说:“这下,我的女儿可真的摆脱了魔掌,谢谢你们了!”
马心红是位聋哑女性,虽先天聋哑,但心灵手巧,干什么活都很快学会。邻村已离婚的青年张某听说她的情况后,没有顾及心红的残疾多次前来求亲。老实的马父认为张某一片诚心,就同意了这门亲事。于是,23岁的心红成为张某之妻。前两年夫妻俩还比较恩爱,生有一个漂亮的女儿。自2009年起,由于心红经常感冒、发烧,张某常为其求医买药,使他心中对心红的烦恼增多,酒后开始打骂心红,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善良的父母认为女儿是个聋哑人,想尽量挽救这桩婚姻,对女婿百般忍让。可是,已无视心红存在的女婿更是变本加厉,暴力行为更加残暴。心红总想要求离婚,但张某均以杀死其父母和弟弟相要挟,使胆小怕事的父母不敢拿起法律的武器。
在济南市法院组织“通联法官下基层大走访”活动中,笔者作为成员走访了张坊乡马家村的10户人家。在闲谈中,有位村委会成员向笔者咨询起马心红的事情来。为了进一步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笔者让他把马心红的家人叫来,心红的父母才敢控诉女婿张某对心红的摧残折磨过程。
这位没有念完初中的无奈母亲为了保留女儿每次挨打的情况,用孩子的作业本记录下她每次的伤害情况,竟长达32页。自2009年2月至2011年5月,张某对心红的毒打就有15次,四次住院,在娘家养伤最多的一次是54天!
商河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她,你的女儿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情况属实,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并可获得损害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援助,可以县法律援助中心打个电话求助。
心红的母亲听后,一脸胆怯地说:“俺就是怕张某闹得俺们一家不消停啊!”工作人员告诉她:“你放心!只要法院立了案,他不敢怎样你!现在是法治社会,不能让他的狂言吓倒!”
后来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将这位母亲的日记打印出来,并加了题目《泣血的日记——一位聋哑女母亲对女儿忍受家庭暴力的血泪记录》。于是,心红向法庭提出离婚之诉,并要求婚内损害赔偿金5000元。诉状中,心红的家人为了“求其无事”保留了对张某追究刑事责任的诉权。法庭立案时,心红的母亲也同时将那篇打印稿交给主审法官。
案件如期在法院开庭审理。为了保障聋哑人的诉权,法庭在该县聋校邀请了聋哑翻译在庭,及时表达心红的陈述意思。由于心红的母亲把每次住院的病历及医疗费单据都保存了下来,所以张某在法庭上的百般抵赖也无济于事。
2011年8月25日,商河法院依法作出以下判决: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情况,因原告持有结婚以来每次重大打架后住院的治疗情况及购药单据为凭,而张某未能提供出相关证据,故对张某的家庭暴力行为予以认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马心红与被告张某离婚;二、判决张某给付马心红损害赔偿金3000元……
- 2011-11-30无业女子色诱劫财 夜约“男友”将其洗劫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