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老也是侵权
www.fjsen.com 2011-05-30 09:05 来源:找法网
我来说两句
拍案说法:
“啃老”是侵权
“如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要强行住父母的房子,吃父母的饭、拿父母的钱,这类子女的行为就已经涉嫌侵犯父母的财产权。”本案主审法官告诉记者,有着这么明确的规定,法院接到的有关父母状告“啃老族”的案子,却一直是少之又少。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这就是中国人的家庭哲学。”法官说,从一个法官的角度,他希望每一个人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啃老族”普遍存在严重影响家庭和睦,容易引发家庭纠纷,这些纠纷往往因为父母碍于面子或对子女的疼爱,而放弃了法律解决的方式,才使得“啃老”之风愈演愈烈。“但如果是处于一个父亲的角度,这些话我说不出口。”法官很坦白。
专家建言:
平衡“天伦之乐”与“独立空间”
一个成人的标志是离开父母。让居者有其屋,让你在薪水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付得起相应的房价,这样,年轻人才能独立。就现在来说,坚持有自己独立空间是年轻人独立的资本。
但父母与子女各自拥有自己的生活空间,并不代表两者之间的生活毫无重叠,适时地制造“隔代亲”的机会,能让父母享受到“爷孙之乐”,是中国父母的幸福之处。这种文化上的特色伦理造就了父母、老人在中国的受尊重,大家重视“四世同堂”的感觉,父母有足够的空闲时间照顾孙儿而不被孤独感侵吞,是件好事。不能一概否定。因而在“天伦之乐”与“独立空间”之间找到一个度的平衡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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