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女与法 > 正文
莆田仙游法院发布5起维护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警惕熟人作案
www.fjsen.com 2018-06-01 09:16:39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莆田5月31日讯(本网记者李妙珠)31日上午,莆田仙游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来该院在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相关情况,并发布了5起典型案例。

近年来,仙游县人民法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开展少年综合审判工作。2017年1月1日,该院将少年审判庭更名为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在少年审判庭原来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商事案件的基础上,增加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监护权纠纷等家事案件。

在涉少民事审判工作中,该院采取“先调解再审判”分两步化解家事纠纷,用调解的方式缓冲矛盾;创立全省首家家事修复中心,探索家事纠纷案件调解新途径、新方法;建立家庭教育引导制度,对家事案件当事人从情理法角度进行教育,尽一切可能修复破损的婚姻家庭关系;加强对家暴受害人的诉讼指导,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撤销监护权的保护性功能,与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家暴案件的协调联动和预防、干预、救助等机制;建立未成年被害人隐私保护机制,落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启动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和心理辅导机制等,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同时,该院通过与有关部门协作,在全县所有61所中学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组织“法律走向社区”“巾帼送法走基层”等法律宣传主题活动,举行法院开放日等活动拓宽教育平台,向广大师生、家长传播法律知识和防性侵知识,筑牢未成年人维权基石。

东南网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至今,该院共审结性侵、拐卖儿童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43件64人,其中强奸幼女21件24人,猥亵儿童案件9件10人,强迫未成年人卖淫案件2件2人,容留、引诱未成年人卖淫4件4人,拐卖儿童5件22人,绑架儿童案件2件2人;审结离婚案件3703件;审结子女抚养纠纷案件210件,有力维护了儿童的合法权益。

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父亲出卖女儿牟利被判拐卖儿童罪

2016年10月5日,被告人郑某田的妻子在医院产下一名女婴,因受重男轻女思想及家庭经济影响,被告人郑某田通过被告人曾某云介绍欲将该女婴出卖给他人。曾某云联系被告人王某珍让其寻找收买人。被告人王某珍在得知被告人曾某云有女婴要贩卖时,将该消息提供给被告人郑某明。被告人郑某明为被告人郑某香收买该女婴提供联系方式。后该女婴以人民币56000元的价格卖给寺庙的被告人郑某香。被告人郑某田、曾某云、王某珍分别非法获利人民币32000元、14000元、10000元(被告人王某珍欲将该款用于修建庙宇)。事后,因害怕公安机关调查此事,被告人郑某田将女婴抱回,被告人郑某田、曾某云、王某珍退给被告人郑某香人民币56000元。

法院结合五个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分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对郑某田、曾某云、王某珍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五年和三年,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分别判处郑某香、郑某明有期徒刑一年和六个月,并对王某珍、郑某香、郑某明三人适用缓刑。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父母以获利为目的,将自己亲生孩子卖给他人的典型案例。刑法修正案(九)将原来规定的“对被收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修正为“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就是说只要有收买被拐儿童的行为,一律追究刑事责任。这将更有利打击买方市场,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郑某田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卖给他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民间送养行为。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16条“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的规定,被告人郑某田及为郑某田出卖亲生女儿提供居间介绍的曾某云、王某珍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

案例二:

教师课堂上当众猥亵女学生获刑

被告人郑某某系仙游县某小学的教导主任,于2015年9月至案发前担任该小学四年级某班级的数学老师。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间,被告人郑某某利用该班级十三名女学生在教室讲台提问、答题或到办公室帮忙改试卷之机,用手或脚对女学生的臀部、阴部等部位进行猥亵。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某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而在公共场所当众进行猥亵,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猥亵儿童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老师利用自身职位优势侵犯儿童身体权益的典型案件。近年来,老师侵犯学生的案件屡见不鲜,如何监督老师的行为以及加强孩子的防范意识成为问题所在。

家长要从一定年龄就开始对孩子进行必要的性教育,让孩子对一些逾距的行为有防范心理,避免受到侵害,一旦发现孩子有不对劲的地方,要耐心对孩子劝慰,并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教师师德师规的培训,对于家长反映有可能存在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教师,要迅速启动相关调查机制;对那些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老师做出相应的处罚,并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工作。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