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担当 切实负起党组主体责任
——访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
——访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
■ 本报记者 王春霞 2014年9月,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同志率党组成员分别与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就全国妇联党组的主体责任约谈工作,本报记者采访了宋秀岩同志。 《中国妇女报》:近期,您与全国妇联党组成员分别对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请您谈谈全国妇联党组基于什么考虑开展此次约谈。 宋秀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国妇联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纪委重要会议精神以及中直工委专题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王岐山同志在两个机关工委调研时强调的“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的重要论述。党组明确提出全国妇联作为中央直属单位,要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当表率,主动承担起党组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仅要深化认识,更要加强落实。全国妇联党组决定对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开展主体责任约谈,正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重要举措。我们希望通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和督促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党组织,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深刻领会中央要求,切实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挂帅又出征”,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标杆和榜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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