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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女童频遭家暴 接受救助便遭母亲暴打
www.fjsen.com 2013-08-23 09:52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

邻居救助让妈妈知道

女孩儿就会遭到暴打

邻居不敢救助丽丽,除了自身遭骂之外,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每次救助一旦让丽丽妈妈知道了,孩子就会遭到一顿暴打。“谁要是给孩子吃的,那女人就打孩子,抽嘴巴,说她馋 。所以邻里谁都不敢给了。”邻居刘女士一直同情着丽丽的境遇,但却无能为力,“一直想给孩子送点吃的和穿的,但又怕那女人蛮横不讲理,会给孩子带来更多的灾难”。

邻居告诉北青报记者, “几乎每天都能看到丽丽在外面捡废品,扫过道。她妈以前干过小区环卫的工作,但是常让丽丽去干。”

还有很多生活片段也令这位邻居愤慨,“有一天他们家吃羊肉丸子,她妈妈给她端了一碗汤,特别凶地问她吃不吃,丽丽没反应,她妈就把一整碗热汤全泼她身上了。在屋外面就能听到孩子委屈的哭声。”

“也有好心人经常给她捐衣服和鞋,但全被她妈妈没收了,不给她用。”“因此我们会把苹果、方便面、冰糖葫芦等零食裹在一小塑料袋里,扔在角落,等着她去捡起来吃。因为被她妈妈知道了,她又会遭到一顿暴打。”一位邻居说,丽丽常常通过眼神来“暗示”邻居她饿了。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 李佳 见习记者 林艳

律师观点

虐待孩子行为可法办

但在实践中又很难办

对话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张雪梅

北青报: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丽丽妈妈这样的行为?

张雪梅:这已经不仅是教育方式的问题。丽丽妈妈这样的行为是对孩子身体、精神上的暴力行为,而且这一行为有持续性、经常性的特征,属于虐待行为。

北青报:法律是否有明确保护未成年人不受虐待的规定?虐待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张雪梅:《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至于虐待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我国法律对于虐待还没有明确的标准性规定,《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只有构成情节恶劣的才构成虐待罪。一般的家庭暴力或虐待行为不构成虐待罪,但也是法律所禁止的。虐待罪属于自诉案件,只有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才属于公诉案件。

北青报:丽丽妈妈是否已构成虐待犯罪?

张雪梅:丽丽这一事件中,丽丽属于年幼被保护对象,她妈妈由于对丽丽长期性、持续性的虐待,若其手段凶残,且一直屡教不改的话,就会构成虐待罪。

北青报:何种手段叫凶残?恶劣到什么程度才会被定罪?

张雪梅:这是有弹性的。我国法律对虐待罪的定罪门槛特别高。最大的原因是一旦家长被定刑,那孩子以后由谁来管,应该说这是个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也就是说,虐待孩子行为可以法办,但实践中又很难办。

北青报:父母是否可能因为虐待孩子而被剥夺监护权?

张雪梅:《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可以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北青报:怎么界定不履行监护职责?

张雪梅:监护人监督方面,还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我们需要建立以监护制度为核心内容的儿童福利制度。相关部门对家庭的监护能力要有监督、支持和配套服务。比如居委会,他们可能考虑过起诉,但是起诉以后怎么办,由谁来代监护?在国外撤销监护人诉讼是国家主动干预的,提起诉讼和进行诉讼以后孩子的安置是一套程序,只有政府部门有这样的资源、能力去做这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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