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11年底,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女法官豆丽娟为广州一名20岁的男性白血病患者进行了造血干细胞捐献,豆丽娟和这名患者素不相识,在进行捐献前,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给了豆丽娟一个礼拜的考虑时间,但豆丽娟没有丝毫犹豫,毅然决然地履行了自己的捐献承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豆丽娟说:“其实没有什么可考虑的,能救人肯定要救人!”
28岁的豆丽娟来自甘肃庆阳,从大学毕业起,捐献干细胞的念头一直萦绕在她的心里。2008年底的一天,豆丽娟再次向兰州市的红十字会机构提出了捐献干细胞的申请,通过抽取血样等手续,豆丽娟的基因配型正式在中华骨髓库入库。
2011年8月的一天,兰州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通知豆丽娟:广州有一名患者的配型和她的配型初配成功,工作人员询问豆丽娟有没有意愿捐献。豆丽娟没有多想什么,便直接答复了自己的捐助意愿。
经检验,抽了100cc的血。豆丽娟的配型和患者的配型全部吻合,2011年12月2日,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她由兰州飞往广州。
之后的几天,豆丽娟两次各捐献了200cc的血液。据了解,一般的患者只捐一次就够了。豆丽娟说,她面对的这名患者体重是她的两倍,需要捐两次。
“第一次进入手术室时,看到粗粗的针头,我的心里很紧张,以至于血管痉挛,扎了两次。从早上八点半到下午一点半,第一次捐助持续了将近5个小时,身体都觉得有些麻木了。”
“当医生告诉我要第二次捐助时,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抽就抽吧,总不能救人救了一半不救了。”谈及两次捐助,豆丽娟风趣地对记者说。
捐献结束后,豆丽娟的身体很虚弱,不小心患了感冒。但她的心里一直惦记着那名患者的手术情况,她告诉记者:“我在病床上时就想着希望这次手术能够成功,不然这么大的功夫就白费了,现在他应该快出隔离舱了!”
作为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按规定豆丽娟不能和患者见面。对这名患者的信息,豆丽娟只知道他20岁,是名白血病患者,也在广州,但同城不同院。豆丽娟猜测:按患者的年龄,他应该是一名在校大学生。
豆丽娟告诉记者,接受干细胞捐献的患者,他今后的脾气、性格、甚至长相都会和自己有点相似,她对此也感到很好奇。但她明白,自己进行干细胞捐献的初衷,和患者的身份、年龄等等一切都没有关系,自己只是一名干细胞捐献者,所以自己也就抛却了非要知道患者身份不可的心情。
“我想对那个没见过面的弟弟说,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因为无论从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医院的工作人员、志愿者,许多人为了挽救他的生命而努力着,你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采访将近结束时,问及对那名患者有什么话说时,豆丽娟这样告诉记者。
豆丽娟,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的一名助理审判员,同事对她的评价是:低调,工作认真、负责,喜欢助人为乐。当她第一次向单位汇报将进行干细胞捐献时,领导不相信她能做出这样的举动。但她认为,这只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据兰州的媒体称,豆丽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举动使她成为甘肃公务员队伍中捐献造血干细胞第一人。(本报记者 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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