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被客车撞伤日夜啼哭 父母起诉索赔精神抚慰金
www.fjsen.com 2011-10-20 10:20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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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峡导报10月20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李文兰)一岁婴儿被大客车撞飞!他头部受伤,右锁骨骨折,吓坏了父母。
虽然,目前小孩已经脱险,但孩子父母说孩子为此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因此,近日父母状告肇事司机,要求赔偿一万元精神抚慰金。
孩子从妈妈怀里被撞飞
2010年9月5日清晨,陈司机驾驶客车沿着集美区杏林东路行驶时,突然在一人行道上,与过马路怀抱婴儿的吴女士撞上。
那一瞬间,吴女士怀里的婴儿铭铭被撞飞了出去!掉在地上的婴儿立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孩子头部软组织受伤和右锁骨骨折。
因婴儿年龄小,不能手术治疗,也不能做外固定,只能让骨折自然愈合,所以,孩子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只能日夜啼哭。
为此,父母杨先生和吴女士在心疼之余,找到肇事司机陈某和保险公司索赔。经过数月协商无奈不成,杨先生夫妻只好起诉至集美区人民法院杏林法庭,他们要求判令肇事司机陈某和保险公司共同赔偿损失2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营养费4500元和护理费4200元。
支持1000元精神抚慰金
在法庭上,陈司机说,他已经购买了车辆保险,赔偿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但是,保险公司说,构成伤残等级才需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而铭铭可以完全康复,不构成伤残等级,所以,保险公司不同意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还说,孩子本身才一岁多,即使不发生交通事故,也需要进行护理看管,因此,也不同意支付护理费。
法官认为,虽然小孩没有构成残疾,但是事故确实对小孩的身心造成较大痛苦,酌定支持1000元精神抚慰金。另外,幼儿受伤需要的护理不同于正常生长需要的护理,鉴于幼儿本来也需要护理,故酌定以70%的比例计算护理依赖程度,再加上营养费和医疗费等,法官一共判决保险公司赔偿6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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