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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争议由谁处理?
www.fjsen.com 2011-10-17 09:36   来源:中国劳动资讯网    我来说两句

集体协商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全体职工因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从性质上来说,集体协商争议属于典型的利益争议。

从法律上为讲,因为法律上不能确定哪一方的利益是违法的,所以利益争议由调解解决,权利争议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来解决。

《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事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第五十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根据这两条规定,集体协商争议由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来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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