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媒体关注 > 正文
福建省莆田市妇联创新调解模式纪实
三级妇女调解网络构筑起“温暖之家”
www.fjsen.com 2011-02-23 12:25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推动反家暴机制建立——有效制止家庭暴力

莆田市各级妇联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司法部门的交流与互动,探索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有效途径。

2005年莆田市妇联与莆田市委政法委出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实施意见》,在“110”报警中增加家庭暴力设诉内容,联合公安部门在67个基层派出所和警务室设立“家庭暴力报警点”。如2009年8月18日晚上涵江区发生一起令人愤慨的家庭暴力案件:受害者翁某丈夫陈某对翁某持续3个多小时的暴力折磨,使翁某身上11处受伤,经法医鉴定受伤程度为轻伤以上。

得知情况后,莆田市妇联和涵江区妇联领导和有关人员到医院看望了受伤的翁某,并多次与市、区公安分局、涵东派出所商讨如何依法严惩施暴者。同年9月24日,涵东派出所依法对陈某予以刑事拘留。在刑拘期间,陈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希望调解此事。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与翁某离婚,不再骚扰翁某,陈某一次性赔偿翁某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6万元。至此,一起家庭暴力案件在各级妇联和公安部门的关注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2009年,在莆田全市开展《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状况》调研,积极推动莆田市成立由综治办、宣传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卫生局、民政局、妇联等9家部门组成的反家暴工作协调小组,并依托市社会救助管理站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又无亲友投靠,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受害妇女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莆田市妇联还联合市法院先行在城厢区、荔城区法院成立“反家暴案件合议庭”。在审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过程中,城厢区法院发出了全省首份人身保护令,召开了全国第一场人身保护令复议听证会。截至目前,已审理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14件,发出人身保护令12份。(撰文:本报记者 吴军华)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