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多渠道 多渠道筹措救助金。市财政局每年拨出专款,用于贫困妇女“四癌”患者救助。市财政局、市妇联联合2轮制定《厦门市贫困妇女四癌救助金管理办法》,明确救助标准和流程。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高度重视妇女健康,也积极面向社会募集特困妇女大病救助资金,为贫困边沿的妇女“四癌”患者提供救助;严格按规定发放。为确保贫困妇女“四癌”患者得到及时救助和专项资金的有效落实,市财政局、市妇联联合2轮制定《厦门市贫困妇女四癌救助金管理办法》,明确救助标准和流程。市妇联严格按照《厦门市贫困妇女四癌救助金管理办法》和救助标准,认真核准救助对象,及时下拨救助资金,即四癌救助人向所在社区妇联、村妇代会提出,逐级汇总上报。市妇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各区报送的“四癌”救助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救助对象,按有关规定发放救助金。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也制定救助金管理办法并严格资金发放;及时精准救助,成效明显。为了及时救助贫困“四癌”妇女,根据贫困妇女“四癌”患者实际情况,经党组研究决定,从原先每一季度集中研究审批发放,调整为基层随报随批即时发放。从2012年救助开始到2017年12月,救助人数和金额逐年增多。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也每年对贫困边沿的“四癌”患者进行了数量不等的救助,受到群众普遍好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联动多元化 根据《厦门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相关指标要求,市妇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妇儿工委办等部门通力协作,每年由市、区财政共同出资,为4万名农村妇女和企业女职工免费“两癌”检查,为全市低保妇女开展免费妇科普查。各区妇联、各区妇儿工委办协助各区卫计局、妇幼保健院合理制定筛查计划,完善计划工作流程,有效开展筛查服务,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协调保险机构,拓宽患病妇女的救助途径。市妇联联合中国人寿厦门分公司开展“关爱妇女儿童健康”活动,全年共承保8.37万人人,保费1267万元,保额296.36亿元,有效推进厦门市妇女健康事业的发展;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将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继续加强与市卫计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跟进“四癌”防治进展情况,确保办实办好妇女儿童民生实事项目,让更多妇女群众普受惠、广受惠、得实惠,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和发展成果。 从“两癌”到“四癌”的普查和防治的实施,对提升厦门市妇女健康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项目实施工作量大、社会性强,在实施工作中市妇联注重发挥联系妇女广泛、妇女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与卫计委及各相关部门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强力推进了项目的有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