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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心联动”反家暴 接地气落实处
www.fjsen.com 2017-03-29 15:54:35  袁鹏 来源:中华女性网    我来说两句

甘肃靖远反家暴实践在“全国妇联/联合国妇女署反家暴二期项目推广会”上获好评

“五中心联动”反家暴 接地气落实处

“反家暴工作最后都需要落实到实际个案的处理,从这个意义上说,形成合作机制容易,但让机制真正发挥实际效果较难。‘五中心联动’模式不是停留在部门之间形式上的合作,而是依托部门机构建立5个服务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中心,让反家暴工作接地气、能具体、可操作,落到实处。”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妇联/联合国妇女署反家暴二期项目甘肃推广会上,“反家暴项目实施经验报告”中对甘肃靖远县的成功经验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近年来,甘肃省靖远县作为反家暴项目试点县,先后实施了全国妇联/联合国“多部门合作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项目和全国妇联/联合国妇女署“促进反家庭暴力立法、推广多部门合作模式”项目。项目执行过程中,靖远县在如何进行多机构合作反家暴工作实践中,探索出了“五中心联动”工作模式,切实推动了多机构合作共同防治家庭暴力的具体实施。

“五个中心”带动,反家暴形成多部门合作机制

所谓“五中心”,即是指依托反家暴相关部门、机构建立的,旨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服务的五个“中心”,包括依托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建立的“靖远县反家庭暴力110投诉中心”;依托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和医院建立的“靖远县反家庭暴力伤情司法鉴定中心”;依托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建立的“靖远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县妇联办公室建立的“靖远县妇女儿童抚慰中心”;依托县民政局救助站建立的“靖远县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

在相关项目的实施中,经过几年的实践,靖远县形成了由妇联“妇女儿童抚慰中心”牵头,加强5个中心的沟通联系,再带动其他相关部门一起联动的工作沟通机制。该机制要求各部门在做好本部门分内工作的同时,可以采取网上通报、电话联系、会议交流等形式,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工作,为每一起家暴案例提供全面及时的服务。

为了保障这种多机构合作机制的长效和稳定,靖远县反家暴领导小组将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责要求进行了明确。如县综治办将防治家庭暴力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县公安局将家庭暴力投诉报警的接待和处理工作纳入了社区民警岗位目标考核,并签订责任书;县法院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及时提供人身保护等司法救助;县民政局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临时性救助;县司法局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县卫计局对家庭暴力受害人设立家暴门诊,进行及时救治,做好诊疗记录,及时收集和妥善保管相关医疗证据,建立家暴受害人诊疗健康档案,并做好保密工作,对受害严重者按照先治疗后付费的办法积极给予救治,对家庭困难的受害人由乡镇民政所调查并出具贫困证明后,所有医疗费用由卫生部门按照合作医疗报销。

靖远县还充分发挥计生系统的网络主阵地作用,在乡镇计划生育婚育学校开设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知识的讲座课堂。全县基本建立起了防范、救助、处理和打击家庭暴力行为的多部门合作模式,由此形成了部门联动工作格局。

“联席会议”联动,转介制度促进反家暴落实处

2016年8月,靖远县一名张姓妇女来县妇联求助,县妇联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接待。张某反映其丈夫杨某对她长期实施家暴,近期对其殴打导致其头部受伤。

接到该案例后,县妇联首先详细了解案情,进行登记;其次通报县反家暴网络;第三步进行案件转介(多部门合作),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为张某进行免费治疗并出具伤情证明;村委会协助派出所、乡镇、妇联工作人员对杨某实施家暴一案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杨某进行批评教育;随后由镇派出所介入,经过调查认定事实清楚,张某丈夫已经构成家暴,遂根据《靖远县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向其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

这个案例呈现了靖远县多机构联动转介处理工作机制的运行情况——从初步判断当事人是否受暴,到确定接案、信息收集,再到案件分级,之后由相关部门迅速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据了解,靖远县在实施反家暴项目的实践中,形成了反家暴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定期讨论、分析、研判、分享反家暴工作中的案例和经验,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与此同时,靖远县还在联席会议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以危险评估为基础的转介制度来实现5个服务中心之间的合作和具体的家暴干预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反家暴干预的总流程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流程,比如反家暴申请庇护流程、反家暴法律咨询流程、反家暴医疗干预流程等。

另据了解,为了让上述机制有效运行,靖远县政府各个相关部门均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部门接到家暴受害人的求助,首先须填写《家庭暴力案件危险性评估量表》,根据评估量表所显示的危险级别启用相应的转介程序;同时针对家暴受害人需求,向他们推荐并帮助获得相关部门的服务。具体转介程序如“通过转介信、电话将受暴妇女转介至公安局及乡镇派出所,公安局进行立案、调查取证或者向施暴者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或者通过转介信、电话将受暴妇女转介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并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处于高危险状态、无居住场所的妇女,由县妇联干部为其办理反家暴庇护中心入住手续,暂时先居住在反家暴庇护所,随后再帮助受暴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等”。

同时,公安部门的职责被进一步明确,公安部门在接到家庭暴力报警求助后要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妇联组织接到家庭暴力的信访案件时,如果必要可以向就近的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会根据情况指派民警协同进行调处等。项目实施以来,靖远县还出台了《靖远县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

此外,靖远县反家暴工作还实行首问负责制,由最先接待受害人的部门负责到底,直至问题解决。

“甘肃靖远县的反家暴项目是一个实施得很成功的项目,特别是在项目实施中反家暴的概念细化成了具体的行动,各部门都有明确的职责,形成了清晰的工作流程等等。”全国妇联/联合国妇女署反家暴项目专家李洪涛教授在接受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靖远‘五中心联动’反家暴模式首先抓住了‘阻止暴力’‘伤情鉴定’‘法律诉讼’‘心理辅导’‘安全庇护’等关键环节,结合了本地的实际情况,使多机构合作机制最大可能地发挥作用。其次抓住了在反家暴工作中发挥作用最大、接受求助最早、提供最重要服务的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等相关机构,并通过这些重点部门带动其他部门,形成合力,共同防治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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