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吴军华 “要‘案结,事了’,更要‘人和’。”这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追求的办案目标。基于这种认识,黄志丽既当裁判,也当宣传员,既解“ 法结”又解“ 心结”。在法律的尺度内,以“多调少判”来追求“人和”,是她的办案风格。至今,在她先后办结的5000 余件各种类型民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到94%,服判息诉率达99.7%。 “她以群众的语言聊法律,以法官的亲和消弭当事人的隔阂。”福建省妇联主席吴洪芹认为,作为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基层法官黄志丽承办的“民商事”案件都与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相关,她在解开当事人“法结”和“心结”的同时,修复了受损的人际和社会关系,弘扬了传统家庭美德和社会道德,是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先进典型。 要让群众相信公平正义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独立办案13年的黄志丽做到了。 芗城区某小区居民张丽慧还记得第一次见黄志丽时说出的“狠话”:“我告诉你,不要被开发商收买啊!如果乱来的话,我也会告你!” 2013 年元旦过后上班第一天,看到报纸上介绍芗城区有个全省第一个以法官名字命名的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张丽慧组织了几十户小区居民找到黄志丽,准备起诉所住小区开发商交房两年多一直未办房产证且不赔违约金事宜。 说出诉求并放出狠话后,已准备吵闹一番的张丽慧没有想到,黄志丽不仅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只经过半个月的调解,就让他们拿到了开发商逾期办证的违约金。通过黄志丽的调解,小区其他居民也都顺利拿到了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如果我不出面找开发商调解,尽快解决居民诉求,这些居民就会群体上访、上诉。”黄志丽解释,之所以选择“多调少判”,不仅可以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履行率,而且可以弱化当事双方的对立情绪。 “以后遇事都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张丽慧真诚地告诉记者:“希望把黄志丽的办案精神发扬到各级政府部门,这是我们老百姓的心里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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