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媒体关注 > 正文
老板为让刑释犯改过自新收留其打工 女儿遭强奸
www.fjsen.com 2012-05-17 14:03   来源:《北京晨报》    我来说两句

本是为了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昌平区某厨具店的老板让刑满释放人员王某在自己店内打工。谁知王某竟将老板13岁的女儿强奸。日前,王某已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王某曾于2010年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来到昌平区某厨具店打工,负责开车送货。因为每天在店里出入,王某有时也会和老板的女儿小红(化名)见面打个招呼。4月12日晚,小红接到王某电话,约她出去玩。因为知道是父亲店里的员工,小红没多想就答应了。两人先去了一家烧烤店吃烤串,又去KTV唱歌。从KTV出来时已经很晚,王某就打车带小红去了一个旅馆。把小红安顿好后,王某离开房间,小红就准备上床睡觉。谁知王某仅仅是出门转了一圈,就回到房间将小红强奸。事后,小红哭着回到自家厨具店。在父亲的询问下,小红说出事情经过,其父当即报警。目前,王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记者何欣)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