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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客寻仇卖淫女却找错对象 过路女子遭了殃
www.fjsen.com 2012-04-12 07:31  陈艳 陈洋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007年6月14日晚上,阿兵等人持刀找卖淫女寻仇,在小巷里遇到阿琴,误把阿琴当成了卖淫女,就将其砍伤了。而阿琴在巷子里遇到的几个跑走的年轻女子,才是真的卖淫女。

2011年11月21日,阿兵在四川被警方抓获。

湖里区法院日前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阿兵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共同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本想报复卖淫女却找错对象 男子砍断路人左手

本报讯(记者 陈艳 通讯员 巧玲 海强)本想报复卖淫女,却将路人的左手砍断。近日,厦门市湖里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年。

2007年5月,陈某伙同杨某(已判刑)、田某(另案处理)到厦门市湖里区后埔社一出租房嫖娼时与卖淫女发生争执,耿某(已判刑)闻讯赶来帮忙,后耿某被卖淫女的同伴打伤。事后,陈某与耿某等人预谋报复。

同年6月14日晚,陈某等十来个人持砍刀至后埔社寻仇,遇到行人郭某,误以为是对方同伴,于是持刀追砍郭某,导致郭某断了左手,身上多处受伤。经鉴定,郭某受重伤,伤残等级为五级。2011年11月21日,陈某在四川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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