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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顾念过往感情屡借钱给前夫 难索回对薄公堂
www.fjsen.com 2012-01-16 17:28   来源:山东商报    我来说两句

爱情没了亲情还在

一个离婚家庭的“情感官司”

十多年前,家住平阴的卢红与吴立因感情不和离婚,但离婚后的吴立由于手头比较紧,前妻卢红出于曾经的感情,多次借钱给他,先后达80000元之多。钱是借出去了,偿还成了问题,为了讨要这笔债务,前妻卢红不得已将吴立告上法庭。

起初法官

以为是“假案”

前不久,卢红向平阴法院起诉前夫吴立,要求其偿还借款80000元及利息,随后法院依法作出支持卢红主张的判决。案件很快进入执行程序,当执行法官得知卢红与吴立曾是夫妻时,便立刻引起警惕:这是不是一起因逃避法院执行而形成的假诉讼呢?

通过查询《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网》,执行法官未发现吴立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基本排除了近几年吴立被法院执行的可能,后又查询了近期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也没有发现吴立作为被告的案件。执行法官与吴立谈话,引导他说出借款的真实情况,但吴立却极力否认对外有借款或为他人担保。

后经调查,执行法官查明吴立离婚后与父母分家自炊,他与卢红所生孩子随吴立生活。吴立每月工资2300余元,完全能满足吴立父子的生活。而吴立向卢红借款都发生在他与卢红离婚之后,那么离婚之后卢红为什么还会借给吴立钱,而这些钱又有了什么用途呢?

为了亲情

一次次的借款

卢红与吴立于1995年结婚,次年生育一男孩。本该幸福的一家人,却因二人的性格不和而“冷战”不断。1997年6月,卢红与吴立协议离婚,孩子随吴立生活,卢红从此离开了那个令她不堪回首的家。

1998年春节前,卢红去探视孩子,发现原来居住的房屋已变得十分陈旧,孩子原本胖乎乎的小脸变得有些清瘦,桌上放的奶粉全是便宜的,便质问吴立为什么不好好待孩子,吴立开始不说,经不住卢红的逼问,不情愿地说:“我不是不想给孩子好生活,而是我结婚时为了盖房子欠下三万元钱分家时分给了我自己,我不能不还吧。”

卢红哭了,默默地从自己的积蓄中提出三万元钱给了吴立,吴立接过钱写下一张借据递给卢红:“你拿着吧,我有钱肯定还你,我们离婚了,你还有你的日子要过。”

卢红接到吴立借钱电话的时候是1999年的夏天,“卢红,真不好意思给你说,我父亲得病住院了,花了很多钱。你能借给我两万吗?”卢红很是愕然,但也感到不到万不得已,吴立不会向她张这个嘴,这一点她是十分明白的。特别是考虑到孩子随吴立生活,如果吴立再欠下一屁股债,孩子肯定会受到影响,她的心里感觉十分不安。吴立和卢红履行了同样的借款手续,吴立借到两万元钱,卢红得到了吴立的借条。

还有两次借款,加起来达到了80000元。母亲提醒卢红说:“看在孩子的份上你借给他钱,我本不该说什么,可是总这样也不是办法,不行就把孩子接过来吧。”和吴立的谈判很顺利,2011年春节过后,孩子自然就随了卢红生活。吴立向卢红保证说:“借你的钱半年内我还清。”

然而,半年过去了,吴立一分钱也没有给,卢红问其原因,吴立却不肯说出来。卢红急了,一气之下将吴立告到法院。

和和气气

签订还款协议

不管吴立有什么理由,还账是必须的,这一点他也很清楚,并且也答应还。卢红也知道,吴立除了工资之外没有别的收入,想要他一次性还清也不可能。

执行法官问吴立:“每月给你留多少生活费呢?”

“你看着给我留生活费吧,反正我一个人生活多少都行。这么多的账总不还,她和孩子也过不好。”吴立恳切地说。

卢红说:“我不是难为你,这些钱要回来我给儿子存上,如果今后你真的再有难处我再借给你。虽然我们离婚了,但毕竟我们做过夫妻。”听到这儿,吴立低下了头。

执行法官说:“其实感觉你们还都牵挂着对方,不如你们复婚吧。”

“不可能了。”卢红说:“虽然我对他还有好感,但是更多的是同情。我们彼此都克服不了自己的习惯,也适应不了对方的要求。

如果真的复婚了,我们最终的结果还是离婚,受害的是孩子。”

吴立也说:“是啊,一切为了孩子吧。”

执行法官知道无法挽回,就和他们协商执行吴立工资的数额。经过两人的磋商,最后决定吴立每月支给卢红1500元。日前,案件终于得到解决。(通讯员 李明君 记者 李世武)(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本文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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