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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按揭6年房被指没交首付 宝马车堵门前维权
www.fjsen.com 2011-12-23 09:14   来源:重庆晨报    我来说两句

业主:付款收据就是证明

陈女士说,她家这套独栋别墅有300多平米,2005年10月购买时价值250余万元。她出具的购房合同显示,2005年10月2日,她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10月20日,交付首付款75万余元,并约定别墅在2006年3月3日交房。陈女士还出示了75万元首付款收据的复印件,以及6年来按揭的还款记录。

“我没有交首付款怎么办的按揭?你开发商不认可我的收据,就能解除买卖合同吗?”陈女士说,她向开发商提供过相关依据,开发商向她发送“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通知函”行为让她不能理解。而陈女士向供电部门确认后,认为突然停电是物管所为。

开发商:收据不能作为证明

小区开发商天龙房地产公司人士表示,他们之所以在6年后才发现这一问题,是由于近段时间公司在清理账目的过程中发现的。今年11月9日,公司向业主下发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通知函”,要求业主支付首付款,否则将解除合同。而业主陈女士却拒不履行。

对于陈女士出示的首付款收据复印件,开发商方表示不予认可,他们坚称陈女士没有交75万余元的首付款。至于断电,开发商称并非他们所为。如果协商不成,不排除法庭相见的可能。

物管:电不是我们断的

同时,小区物管公司李主任说,陈女士每月向物管按时缴纳物管费900多元,电费也从来没有拖欠过。

至于陈女士家停电的事情,并非物管所为,他们将对此进行调查。不过,李主任承认,物管方至记者采访时,还没有来得及对陈女士家停电的情况进行检查维修。

“如果开发商对我提供的证据不予认可,完全可以起诉。”陈女士说,对于停电,她希望物管给个说法。至于首付款,她也做好了对簿公堂的打算。

陈女士出示自己缴费的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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