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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逐渐成为家庭暴力的主要实施人群
www.fjsen.com 2011-11-30 10:03   来源:荆楚网    我来说两句

焦虑 紧张 恐惧

“极端报复”为家暴埋单

无论是哪种家庭暴力,发展到极端,就会对社会安全造成一定影响。刑事犯罪中,故意伤害及杀人案件的前三位,一般表现为情杀、仇杀、财杀。据最高法一项数据显示,在司法领域判的离婚案中,涉及家暴的占到了近四分之一。另一些调研和数据表明,因家暴产生的命案发生率也在迅速上升。

记者从武汉市法院了解到,近年来,在市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由家庭暴力引起的刑事案件不少。

以下面两个典型的故意杀人案为例。女子王某因无生育能力,被丈夫斥为“不下蛋的鸡”,且常常遭遇家暴。王某为实施报复,下安眠药将丈夫迷倒后,用铁锤将其锤杀。昨日,此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据这名女子交代,她姓王,今年35岁,与武汉男子吴某结婚多年。但由于自己没有生育能力,丈夫与婆家对她态度恶劣。她预谋杀夫,也是因为不堪长期家暴所致。前段时间发生于硚口区的“灭门三尸案”,究其原因,则是嫌疑人长期忍受岳母及妻姐的言语侮辱后,产生报复心理而走极端。

武汉市司法局潘湘南主任告诉记者,这一系列惨案的发生,共同点都是曾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既要忍受来自身体的伤害,又要承受来自心灵的摧残,长期处于精神紧张、恐惧焦虑状态。为摆脱施暴方或保护家人,在忍无可忍时,积压已久的屈辱与愤怒一旦暴发,极易演化成故意伤害甚至杀人等极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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