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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不孝儿骗不识字母亲签字 卖掉她的房玩起失踪
www.fjsen.com 2011-07-17 07:4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17日讯(记者 李薇) 望着法院的传票,家住福州铁五小区的江依姆欲哭无泪——今年3月,儿子告诉她,做生意急用钱,贷款需要抵押,依姆于是答应用自己栖身的唯一一套房子作抵押;但不识字的依姆万万没想到,儿子让她签的并不是抵押合同,而是卖房合同。现在,买方一纸诉状将她告到法院,要江依姆“返还房屋”,儿子却玩起了失踪。

江依姆说,今年5月,两个年轻人突然来到她家里,对她说“我们花了30万(买下了这套房子),这房子现在是我们的,你们赶紧搬出“去”。

她这才想起,今年3月,儿子跟她说做生意急用钱,贷款需要用房子作抵押,就带她到闽侯一家银行和福州房地产交易中心签了字。江依姆不识字,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当时,儿子让她签的到底是抵押合同还是卖房合同,她也看不懂。

随后,江依姆打电话质问儿子,儿子支支吾吾,只说没有卖到30万那么多”,就挂断了电话。那次通话后儿子就失踪了。

据了解,江依姆的丈夫已经过世,儿子没有固定工作,曾经属于她名下的这套房子是丈夫单位的房改房,也是她现在唯一的栖身之处。由于无处栖身,江依姆迟迟没有搬走。上周,江依姆接到了晋安区人民法院的传票。

昨日,记者拨打江依姆提供的她儿子的电话,语音提示是空号。

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郑少芬律师表示,根据江依姆所述情况,她要想拿回房子有很大难度,因为如果合同上确有江依姆本人的签字,那么在法律上将视为代表她本人的真实意愿,即使她儿子肯出面证明自己骗了母亲,对这笔交易也没有多大影响。

郑少芬指出,比较理想的办法是与买方协商解除合同,撤销交易,儿子退款给对方。其提醒市民,在贷款和房产交易合同上签名时一定要慎重,要弄明白合同的具体内容,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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