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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债务人发生关系 被逼写6万元收条
www.fjsen.com 2011-07-04 09:50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杨梅说,去年年底,阿纤以经济困难为由,找丈夫阿正借了6万元,写下了一张借条,并答应几个月后就还。但借款期限到了很久,阿纤仍没还钱(均为化名)。

看到阿纤还未还钱,杨梅起了疑心,问丈夫到底怎么回事。刚开始,阿正还不肯说。最后,在妻子的劝导下,他才吞吞吐吐地告诉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借款不久后,阿正与阿纤发生了性关系。过后,阿纤向阿正提出一个要求,“你写张收条给我,证明我已经将6万元还给你了。”阿正摇头不同意。阿纤就威胁道,“你不写的话,我就把丑事告诉你妻子,到你家闹,死在你家门口。”阿正在阿纤的威逼下只得写了一张收条,内容为,“借款已还清,以前的借条已作废。”

杨梅一方面为丈夫的不争气感到痛心,一方面又为阿纤的卑鄙感到愤怒。她说,阿纤当初的借条在她的手里,而阿正的收条则在阿纤的手里。“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和丈夫告到法院,要求阿纤还款呢?阿纤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杨梅向早报法律顾问团咨询道。

朱炜:阿纤作为本案中的债务人,因为经济困难找本案中的债权人阿正借得6万元,并亲自出具书写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双方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成立。

阿纤未能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偿还借款,作为债权人的阿正依法有权到法院起诉阿纤,要求其偿还借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

若阿正真的在阿纤威胁下出具收条,由于阿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法,并且被害人阿正也因为其威胁行为写了张收条给阿纤,对其借给阿纤的款项进行处分,故阿纤的行为涉嫌犯敲诈勒索罪,阿正夫妇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对阿纤进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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