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非法经营“六合彩” 收受4千万元获刑
建阳一女子非法经营地下“六合彩”,收受投注达4000余万元。日前,经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该女子陈某被判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小学毕业的陈某长期无业,2009年经他人介绍认识了一个非法经营“六合彩”的“庄家”。张某认为这是一个来钱快的渠道,便开始作为该“庄家”的下线非法经营“六合彩”,通过接受他人投注随后转报给上线庄家的方式,从中赚取返点利润。2009年至2014年2月期间,陈某接受他人“六合彩”投注金额高达4128.2万元,其中仅接受刘某的投注便高达4116余万元。2015年9月24日,陈某在莆田市仙游县被公安局在地图中查看抓获。到案后,陈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受“六合彩”投注达人民币4128.2万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许锦艺 蔡绍斌 苏小凤) |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