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媒体关注 > 正文
为请“心仪”女生喝饮料 小学生偷卖掉妈妈的金吊坠
www.fjsen.com 2016-05-17 12:01:12   来源:中安在线    我来说两句

中安在线讯据皖江晚报报道, 想请“心仪”的女同学喝饮料,可身上又没有钱,小明(化名)做出了一个很大胆的举动:将妈妈一枚黄金吊坠偷偷卖给了一家寄卖行换钱。等小明的妈妈发现后找到寄卖行时,黄金吊坠已被出售给他人,根本无法找回来。小明的妈妈与寄卖行老板发生了争执,并报了警。5月10日,经马鞍山市雨山派出所警民联调站调解,小明的妈妈跟寄卖行老板最终达成协议。

原来,今年13岁的小明,是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因为想请同班一位“心仪”的女同学喝饮料,可身上的零花钱又不够,小明便将主意打到自己妈妈身上。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小明发现妈妈的一个黄金吊坠就放在床头柜下面的抽屉里。一天中午放学回家,小明发现妈妈不在家,便将这枚重达2.07克的黄金吊坠偷偷拿了出去,然后找到一家寄卖行以440元的价格卖出。

可没过多久,小明的妈妈李女士无意中发现自己的黄金吊坠不见了,于是就问小明。起初,小明假装不知道,在李女士的不断追问下,小明谎称将黄金吊坠送给了班里的一位女同学。经不住李女士的再三质问,小明这才说出了实情,承认将黄金吊坠以44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寄卖行。随后,李女士带着小明找到了这家寄卖行,哪知黄金吊坠已被出售给了他人,根本无法找回。结果双方发生争执,并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雨山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可双方依旧争执不下,民警只好将双方带到了该所警民联调站进行调解。经调解员耐心调解,最终,李女士与寄卖行老板达成协议,李女士给寄卖行老板500元,寄卖行老板赔李女士一个同等重量2.07克的黄金吊坠。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