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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交8800元成珍爱网会员 红娘不牵线也不退款
www.fjsen.com 2016-05-17 12:04:09  蒙进煌 梁乾胜 来源:广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交8800元服务费,女孩到珍爱网找真爱

红娘只收钱不牵线

女孩要求退款无回应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蒙进煌 梁乾胜 文/图

核心提示

市民黄小姐和林小姐在珍爱网注册后,被“红娘”热情约见,各交8800元后成为了VIP会员。然而,“红娘”的服务令她们不满,便想着跟对方协商退款。她们翻开合同仔细一看才发现,其中有多处“霸王条款”,特别是关于退款的约定。上网一搜,她们发现有不少对珍爱网关于“霸王条款”和“价格不明”的投诉。

协商退费无果,两名女孩向本报求助,本报记者介入后,一位工作人员竟对她们说,“你们跟媒体沟通好,只要不报道此事,就全额退款。”

寻爱网络

她们失恋了

一起网上找真爱

“心力交瘁。”这是黄小姐5月16日在微信朋友圈发的一条内容。

5月7日,她与闺蜜林小姐在珍爱网线下南宁VIP服务中心,交了钱签了合同之后就感觉到了“剩女”的焦虑。这个焦虑,不是因为找不到伴侣,而是花了8800元也约不到一个见面的对象。

黄小姐和林小姐是大学同学,又是好闺蜜。毕业于广西某重点高校的她们,眼看着就要30岁了,可由于社交圈子小,没认识几个异性朋友。

黄小姐早前在珍爱网注册成为会员,经常接到客服电话,向她推荐“红娘服务”。“我一般不理睬,通常当作骚扰电话处理。”黄小姐说。最近,林小姐与男朋友分手了,便拉着她一同在网上找对象。她这时也才觉得,有必要了解一下之前一直被自己拒绝的“红娘”服务。

“珍爱网的客服给我打电话说,很多男网友对我感兴趣,想作进一步的了解,但由于我只是普通会员,网友看不到我的详细信息。”林小姐说,“客服就建议我到珍爱网在南宁的线下VIP服务中心看看。”

成为会员

交了服务费

“红娘”却不再理她们

5月7日,两人一起来到位于双拥路的珍爱网线下南宁VIP服务中心。在约见区里,有两名营销“红娘”分别跟她们谈了话。

“在交谈的过程中,‘红娘’了解了我们的个人情况、情感经历,并且吹嘘她们嫁得如何好。”黄小姐说,“ ‘红娘’还说VIP会员一个月至少获得与4名优质男士约见机会;而VIP会员平均见面3.7人就能找到合适对象。”

营销“红娘”还给她们看了一些外貌较好的男士照片,表示这些男士会员可以介绍给她们认识。看到黄小姐有些心动,营销“红娘”给她开出了一个服务费12800元、服务期为3个月的“高端个性化服务”,包括“一对一”沟通、情感咨询等10余项服务项目。

面对如此高昂的服务费,黄小姐表示想听林小姐的意见,于是两人来到了同一间约见室接受咨询。“就连我们想上卫生间,都有人一直跟着我们。最后,我们说没有那么多钱,他们就打了个折,每人8800元。”林小姐介绍说,“我们说,钱还是不够。有一个人就直接带POS机过来了,让我们先交5000元定金。”

经过3个小时的“洗脑”,两名女孩最终各交了5000元,拿到一张定金合同。第二天,她们又在“红娘”的催促下,把剩下的3800元补齐,这才成为VIP会员。然而,回家之后她们感到被骗了。交款前,“红娘”电话不断;交款后,她们基本上没接到什么所谓的“一对一”服务。

林小姐在网上查询有关珍爱网的报道,发现投诉该网站线下VIP服务的新闻没少见诸报端,原因多是与服务价格、合同问题有关。两名女孩提出终止服务和退款要求,但是未得到

沟通之初

“红娘”闭口不谈服务费

林小姐和黄小姐的遭遇是否属实?5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南宁双拥路的珍爱网线下南宁VIP服务中心,以想要相亲为由进行了探访和体验。

在约见区,接待记者的是一位姓吴的营销“红娘”。刚开始,“红娘”态度十分友好,不断向记者讲解红娘相亲服务的优点,并用数据说明找到合适相亲对象的几率、相亲成功率。

那么,“红娘”服务体现在哪里?“红娘”所筛选的约见对象,又是怎么来的呢?该营销“红娘”表示,约见对象有来自网上、线下活动的会员,也有从各企事业单位搜罗来的单身对象和来自猎头推荐的优质单身人员等。

至于服务价格和所对应的服务内容,“红娘”闭口不谈,“价格不是重要的,你们先要端正态度。”在记者再三追问之下,她才说VIP会员要上万元服务费,相亲两三次就可以成功。

在交谈的过程中,该“红娘”再三要求记者填写会员信息表。当记者表示回去好好考虑再答复之后,“红娘”面露不悦之色,“你们今天过来做什么的?”随后起身走进了办公区。

商家回应

回避采访,让顾客跟媒体沟通别曝光

记者探访结束后,随同林小姐和黄小姐再次来到珍爱网线下南宁VIP服务中心,并亮明身份。珍爱网线下南宁VIP服务中心服务主任李兰接待了两名女孩。

对于两名女孩要求退款一事,李兰表示须向公司总部反馈,因为南宁VIP服务中心只是分公司,要向总公司申请才能给出答复。

那退款有没有可能呢?记者发现,在两名女孩的合同中确实有“退款”的约定——“甲方提出终止的,其缴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乙方提出终止的,乙方应按服务阶段完成比例退还甲方缴纳的服务费,并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至于该如何解释这条退款约定,李兰表示让店长来说。等了许久,店长并没有出现。李兰表示,等下午会有人接受采访。记者留下联系方式后离开。

15日下午,记者没有接到对方的任何电话。16日,记者两次拨打珍爱网总部的客服电话,两名不同工号的客服人员先后接听并作记录,都表示“稍后回复”。但是截至记者发稿时止,仍旧没有收到任何来电。

据黄小姐说,15日下午她接到了李兰打来的几次电话。对方先是让她跟媒体沟通好,只要不报道此事,公司就给她们全额退款;如果报道了,就不退款。之后的电话,对方还是追问她与媒体沟通得怎么样了,黄小姐不明白,为什么退不退钱与珍爱网是否被曝光扯上关系?

律师说法

权利义务不对等,消费者可主张条款无效

广西文灿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文灿认为,合同中关于“终止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消费者与服务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等的。蒋文灿说,“甲方提出终止的,其缴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的约定,属于未经商议而达成的格式条款,消费者对此认为不公平的,可向法院主张该条款无效。当然,婚介服务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向工商、民政部门投诉。

广西广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泽明则指出,对于乙方“按服务阶段完成比例退还服务费”的约定,因为合同中没有关于服务阶段与对应费用的约定,此属于合同约定不明。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起诉到法院,在服务方无法举证的情况下,法院的判决更倾向于全额退款。

欧阳泽明分析说,婚介属于服务性消费,且因涉及情感,主观性较强,难以明确服务标准,所以婚介市场的乱象也比较多。所以,消费者在选择婚介服务时,尤其要保持理性,先明确自己想要什么,期待达到怎样的服务效果;在签合同之前,看清合同里是否有约定不明、权利义务不对等等情况;当然,前提要看清相关资质,婚介服务中心要有相应经营备案资质,婚介服务人员也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比如婚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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