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女性社会组织建设
——访省政协委员王秋梅
——访省政协委员王秋梅
“女性社会组织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在推动妇女参与发展、维护权益、提高素质、活跃城乡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省妇联副主席,省政协委员王秋梅长期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今年,她首次将关注点放在推进我省女性社会组织建设上。 “这是未来的发展方向。”王秋梅认为,女性社会组织的发展,一方面创造了新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机会,在服务中实现就业,为各类妇女实现自身价值提供了舞台;另一方面,扎根于基层群众,在帮助维护权益的同时,对于各类社会问题和矛盾可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实现妥善处理、有效化解局部矛盾。 她建议,民政等有关部门应该尝试降低女性社会组织准入门槛,使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女性社会组织在数量上实现大幅度增长。在此基础上,建立、培育女性社会组织发展的信息互联机制,实现女性社会组织登记后抄送同级妇联备案。鼓励成立市、县(区)女性社会组织指导服务中心,完善培育、指导、服务、监管职能,促进女性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涉及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创业就业、心理疏导、大病救助、居家养老等公共服务,都可以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为女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搭建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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