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十一届三次执委会结束后,福州市妇联迅速行动,向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认真传达学习省妇联执委会精神,并结合全市党政中心工作的部署和对上级妇联工作的新要求,在引领妇女思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妇儿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关爱未成年人、加强妇女统战联谊、强化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等八方面对全市妇女工作作出了部署。
一是引领妇女用十八大精神统一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相结合,积极谋划和推动妇联各项工作,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是引领妇女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服务转型升级 巾帼建功立业”主题活动。深入实施“巾帼致富种子工程”,继续开展“新农村建设女性大讲堂”培训,配合政府开展好“春风送岗位”等活动,加大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引领各行各业妇女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半边天”力量。
三是整合资源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新“两纲”监测统计体系;配合卫生和相关妇幼部门做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为患病妇女提供救助;加快海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进度;在每个县(市)区创立2-3个示范点,促进我市妇女维权“三制”工作的推广和提升。开设妇女婚姻家庭公益讲座,开展“幸福婚姻指南讲座进乡村”、“防拐知识讲座进社区”活动,提高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和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引领妇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感动福州十大最美女性”评选表彰工作,依托主流新闻媒体、“福州妇联”官方微博等宣传先进女性,以榜样示范带动广大妇女。开展“美丽·映像”福州市女性摄影作品展、“鲜花送给最美的人”插花秀等活动,进一步丰富我市群众文化艺术生活。结合“创三优”志愿服务活动、“清洁家园行动”、“绿色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各界妇女共植“巾帼林”、“环保文明家庭”评选表彰等活动,引导妇女儿童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为建设“美丽福州”贡献力量。
五是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水平,着力推进社区、建制村家长学校建设。继续举办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推动科学家教知识走进千家万户。深入开展“共享蓝天·共建和谐”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继续实施“春蕾计划”捐资助学活动,努力营造特殊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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