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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建立冠名慈善资金
www.fjsen.com 2013-01-18 11:23   来源:福建妇女网    我来说两句

福建妇女网1月18日讯 为更好地搭建爱心捐赠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慈善捐赠,日前,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冠名慈善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凡热心公益慈善事业、自愿向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一次性捐赠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个人或组织,均可建立以个人名字或组织冠名的“资金”。    

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冠名慈善资金用于贫困妇女儿童的助学、助医、助困、赈灾等慈善救助项目。捐赠者可自行确定救助对象,经基金会同意后作为基金会救助项目,也可以与基金会共同商定救助项目。    

基金会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冠名慈善资金的使用和注入情况。    

基金会向冠名慈善资金的捐赠者颁发慈善捐赠证书、纪念奖碑,对达到一定捐赠额的冠名慈善资金捐赠者,给予表彰。在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和个人隐私权情况下,基金会将定期在福建省妇女网以及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对于建立冠名慈善资金捐赠者的善举,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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