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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妇女发展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
www.fjsen.com 2012-09-12 15:04  刘福国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郭砾,女,43岁,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研究院性别研究学部,现任黑龙江省妇女研究所所长,中国妇女研究会理事、黑龙江省社会学会、妇女发展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省委党校客座教授。从事妇女及社会性别研究22年,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性别与发展、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及家庭社会学。主持过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国际劳工组织、国家社科基金及省社科基金多项课题。

2000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推动下,“深入实施《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切实维护妇女权益”写进黑龙江省“十一五”“十二五”发展规划,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被视为实现社会公正的必要条件,被视为解决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

记者:妇女文化素质和参与就业状况如何?

郭砾:黑龙江省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64年,比2006年两个规划监测统计数据提高0.44年。青年女性受教育年限明显高于中老年女性。其中,40岁及以下城镇女性和30岁以下农村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均高于男性。

十年来,黑龙江省城镇在业女性中,各类行业负责人占3.9%,比男性高1.5个百分点;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占21.9%,比男性高12.2个百分点。农村在业妇女非农就业比例为11.7%,其中40岁以下青壮年女性非农就业比例17.4%,比40岁及以上的高出10.4个百分点。

记者:女性的家庭地位是否提升?

郭砾:通过调查发现,黑龙江省95.8%的女性关注“国内外重大事务”,比全国高2.9个百分点。13.7%的女性至少有过一种民主监督行为,12.3%的女性主动给所在单位、社区和村提过建议。

黑龙江省绝大多数女性对自己的家庭地位表示满意;妻子参与买房/盖房、家庭生产/经营和投资/贷款等家庭重大事务决策的比例分别为79.9%、78.7%和82.5%,分别比全国高5.5、6.1和7.8个百分点。近三分之一的家庭夫妻双方的经济贡献差不多(29.1%),有93.3%的女性可以自己做主“购买自己用的贵重物品”,96.6%的女性能自主决定“资助自己父母”,均高出全国水平。

记者:妇女健康情况如何?

郭砾: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先看看黑龙江省第三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一组数据。

通过这次调查发现,黑龙江省有六成以上的妇女认为自身健康状况良好,心理健康良好,没有受到慢性病和妇科病的困扰。35岁以下的城乡妇女生育最后一个孩子时做过产前检查的比例分别为95.9%和92.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和3.5个百分点,比35岁及以上妇女高17.6和43.8个百分点;35岁以下的城乡妇女住院分娩率为95.9%和93.8%,比35岁及以上妇女高24.8和59.3个百分点,其中农村住院分娩率比全国高6.1个百分点。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本报记者刘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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