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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童养媳诉老伴讨要医药费 没有文化被丈夫轻视
www.fjsen.com 2012-01-30 08:38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王云从12岁开始做童养媳,在与丈夫生活了60多年后,她将丈夫告上了法庭,自称晚年患重病却遭丈夫冷漠对待。昨天记者获悉,东城法院对这起特殊的给付扶养费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强给付王云医药费10.2万余元。

年近八旬的王云在女儿、女婿的帮助下,将80多岁的丈夫张强告上法庭。她起诉称,1944年她12岁时,被父母送到张强家做童养媳,后双方于1945年结婚,王云先后为丈夫生育过6个子女。由于她没有文化,常被丈夫轻视。由于多年精神高度紧张和劳累,王云积劳成疾。经医院诊断,她目前身患肺癌、冠状动脉硬化、肝囊肿、胆囊结石、肾囊肿等多种重疾,而王云平时的退休金根本不足以支付高昂的医药费。虽然二女儿和小女儿垫付了医药费,但她们的经济能力有限,无法满足王云看病所需,王云只能举债看病,依靠女儿的微薄收入维持生活。

王云说,丈夫的经济情况良好,但在得知她的病情后却对其冷漠对待。虽经她一再请求,对方却始终未尽到夫妻扶养义务。王云因此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张强给付她生病期间的医药费、治疗费、营养费共计15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强有扶养原告的义务,应给付王云扶养费,并判决张强给付王云医药费10万余元。(记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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