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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抱2岁女儿跳海获救 犯故意杀人罪被轻判
www.fjsen.com 2011-10-21 14:4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母亲自杀未遂变“故意杀人”

随后,法院受理这起特殊的杀人案,还特意请心理咨询师介入,帮助何莉缓解抑郁。

心理咨询师介入后发现,何莉携女跳海是因其性格内向自尊心强,又缺乏社会支持系统,抑郁情绪累积,在某个特定情景系统中,集中爆发的冲动行为,建议何莉在接受法律惩戒的同时接受系列的心理辅导。

经过审理,负责本案一审的法官认为,何莉无视他人生命权利,携女跳海自杀,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过,由于小女孩没死,何莉的犯罪行为未造成损害后果,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另外,何莉也得到了家人的谅解。因此,法院决定对何莉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律师说法 携女跳海自杀为何轻判?

福建天衡律师事务所刘蓓律师:何莉携女跳海自杀是极不负责、不道德的违法犯罪行为,此举无疑触犯了刑法,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未遂)。幸好,何莉及其女儿最终都被救起。本案客观上何莉未造成其女儿死亡的结果,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结合考虑何莉是一时冲动,并真心悔过,据此法院判处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合法且合乎情理。

本案犯罪背景特殊、何莉主观恶意小、没有社会危害性,法院选择从轻判决是合适的。

从社会角度看待本案,何莉是一名生活的弱者,一定程度上也是一名受害者。这场人伦悲剧发生后,无论是其家人还是社会都应该理性地对待,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还小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

何莉的丈夫和婆婆作为其家人,在谅解何莉的同时,也应反思自己的行为。在家庭生活中,各方应多沟通并相互包容,理性处理家庭矛盾。社会也应该重视此类案件,建立起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对“思想上的懦者,精神上的弱者”提供保障的有效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专家说法 HOLD住情绪尊重生命

集美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副主任林赞歌: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一起负性情绪自我处理不当的悲剧,发人深省。何莉遇到了生活中不顺心的事情,孩子生病、与婆婆吵架、丈夫不理解等等,这些都是人生中经常会遇到的事,一般的处理是科学认知冷静分析,积极应对,将它化解,而何莉却只关注生活的消极面,并不断放大它,以及不断体验生活中不顺利的事情带给她的负面情绪,觉得自己人生很不幸,活得没有意义,导致最终做出非理性的极端选择。

任何事情发生后,其实都拥有众多的处理问题的方法途径,如倾诉、宣泄、转移、提升等等,而何莉没有想办法去正确处理自己面临的事情,一下子将处理推向极端化,也就是在众多的方式中选择最不合适的方式,体现了处理情绪和问题的脆弱与无能。

此外,带着孩子去跳海,表面上是为了孩子不可怜,其实还是从自己的主观出发,只顾自己的感受,是一种自私行为,没有顾及孩子生命的尊严和他人的感受。

遇到事情时科学处理好自己的情绪,是每个人人生的一项基本功。HOLD住自己的情绪,就是要科学认知所发生的事情,积极处理。心声 “我想自杀,以死来解脱所有的苦难。听到女儿在叫妈妈,我泪流满面,我死后女儿没人照顾,长大后也是受苦,我死了也不放心,我爱我的女儿,就让孩子和我一起去吧。” “当我后来在医院里看到康复后的女儿时,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女儿还活着,我为自己的愚蠢而后悔,我想打自己的耳光!” “我不是故意的,我爱我的孩子,我真的非常后悔,对不起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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