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妇女儿童工作的全新局面
1988年9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慕华大姐当选为第六届全国妇联主席,从此,中国妇女运动史上留下了她浓墨重彩的一页。她团结带领全国妇联领导班子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把妇女工作纳入全党工作大局,为新时期妇女工作发展创新了思路和格局。她推动建立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妇女儿童专门小组、全国政协妇女青年委员会,积极建议并推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九十年代中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
难以忘怀,慕华大姐为建立妇女儿童工作机构付出的努力。过去,国务院一直没有专门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慕华大姐到全国妇联后,积极协调,多方斡旋,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重视支持下,1990年成立了国务院领导下的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协调属于政府部门办理的与妇女儿童工作有关的问题。这正是今天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前身。
难以忘怀,慕华大姐力推完善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建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过程中,慕华大姐亲自组织调研、召开研讨会。1992年,我国第一部专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法律正式颁布实施。
法律法规有了,工作抓手有了,协调机制有了,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激励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建功立业
曾经担任过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慕华大姐一到妇联,就提出了妇女工作要紧密结合党的中心工作、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鲜明思路。
在慕华大姐的推动协调下,1988年,全国妇联联合农业部、科技部、教育部等12家部委共同成立了全国第一个以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和帮助农村妇女致富为目的的国家级协调机构——全国各族农村妇女“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领导小组。1991年,为引导动员广大城市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全国妇联联合劳动部、人事部、教育部等13家部委建立了全国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慕华大姐亲自牵头担任这两个协调小组的组长,为城乡妇女更好地融入改革大潮、提高素质、贡献智慧力量搭建了广阔的舞台,使城乡妇女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难以忘怀,在慕华大姐的倡导下,“巾帼建功”活动蓬勃开展。至今,全国涌现出近40万名各级“巾帼建功”标兵和近1万个全国“巾帼文明岗”。
难以忘怀,慕华大姐亲临贫困地区妇联干部贫困班,鼓励大家全心全意为贫困地区妇女发展服务,并身体力行把山西连环脱贫的经验推广到了全国各地,短短几年,妇女脱贫人数就达10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