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辞退女员工 法院判决违法赔偿双倍工资
www.fjsen.com 2011-04-27 06:53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因为怀孕,小王向公司申请休产假,但假期还没结束,她就接到了公司的辞退通知书。为此,小王一边照顾孩子,一边与东家打起了劳动争议官司。日前,马尾区法院审理了此案,认定该公司没有与小王签订劳动合同,又在哺乳期间辞退了小王,严重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公司向小王支付双倍的工资和补偿金。昨日,该判决已经生效。
休产假时被辞退
小王2007年9月份进入马尾的一家公司工作。进入公司没多久,小王就怀孕了,但是她一直坚持上班。2008年9月21日,因为马上就到预产期了,小王只好将自己经办的事务和相关材料移交给公司的相关部门,并向公司递交了“产假休假工作移交明细”。
2008年10月1日,小王在医院产下一子。按照公司的规定,小王可以休6个月的产假,可是在2009年2月1日,还在休产假的小王竟然接到了公司的辞退通知书。在通知书中,公司称“发生重大调整”,所以辞退小王。无奈之下,小王只好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经过仲裁,要求该公司向小王支付双倍的工资以及相应的赔偿金,公司不服,双方最终闹上了法庭。
没签劳动合同要不要支付两倍工资?
在庭审中,小王和东家就双方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公司称小王在人事部门工作,她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销毁了劳动合同。而小王则对公司的这一说法哭笑不得:“你们要是和我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话,我为什么要销毁对自己有利的劳动合同?我并没有管理书面劳动合同的职责,怎么能利用职务之便销毁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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