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女与法 > 正文
“家暴”难道是女人的宿命?
www.fjsen.com 2011-04-25 16:43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日前看到一则《高级女白领年薪50万难逃家暴几度重伤终离婚》的报道:方女士在事业上非常成功,年薪达到50万元,是朋友们羡慕的高级女白领。可是外人很难想到,她却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几次被老公打伤送进医院。她上诉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儿子归方女士抚养。

这则报道的内容没什么问题,但标题却让人颇感不舒服,原因在于“难逃”一词:家庭暴力并非宿命,为何要“逃”?50万年薪的高级白领都“逃”不了,那收入一般的女性是否更加无从逃离?如果只能选择“逃”之夭夭,做女人,是否太惨了一点?

这则新闻中的受害人是高薪女性,说明家庭暴力与受害者是否“能干”无关。而在有的家庭暴力案例中则是施暴者是高薪一族,这又说明家庭暴力与施暴者是否“能干”无关。其实,家庭暴力不但与高薪、“能干”与否无关,也与“高知”无关。有调查表明:家庭暴力案件中,施暴人群呈现知识化、学历层次逐渐提高的特点。

与打老婆的人多是低文化程度、低社会评价人群的公众印象不同,有专家表示:家庭暴力的发生,与当事人受教育程度、经济收入、年龄无直接联系。那家庭暴力究竟与什么有关呢?个人素养?心理意识?……不过,不管家庭暴力与什么有关,有一点是肯定的:家庭暴力都不应该是女性的宿命。我国宪法以及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有禁止家庭暴力的精神,目前,建立反家庭暴力国家级立法的呼声也日渐高涨。

所以,请别用这样的标题把所有的女性都置于家暴的宿命阴影之下,也别把女性生存的基本线定的这么低。在家庭暴力已被越来越多的人能够“看见”了的社会大环境下,它不是女性躲和逃的问题,而是要求社会各有关方面要有效预防、惩治,提供保护和庇护的问题。

也许有人会说:不就是一个标题吗?何必那么较真!是否有点小题大做?但惯性思维的魔鬼往往就在语词的细节里:语词是思想的容器,语词反映的往往就是我们最真实的意识,有时甚至是无意识的下意识。这个标题也许只是一种无意识的产物,也许是为了吸引眼球阅读的必要而为之,但不管是怎样的原因,前提都应该是不误导公众对女性生存价值的定位和定义,不管有意还是无意。(舟子)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