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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协商父母百年后房屋如何分配?
律师建议—— 订立公证遗嘱确定房屋继承
www.fjsen.com 2011-04-07 11:14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房屋由谁继承,只能由父母自己决定

“本案首先涉及的法律问题是谁有权决定父母所有的房子在其百年之后归谁所有。”段律师告诉记者,“谁的遗产谁做主。由王家小妹继承房产必须是王家父母自愿的决定。”王女士父母根据与开发商达成的拆迁协议而取得房屋所有权,即依法取得对此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对其百年之后此房归谁所有依法进行处分的权利。这是财产自由原则贯彻到继承领域相应地具体化为遗嘱自愿和遗嘱自由原则的必然结果。”

那么,王家大哥主持家庭会议决定让小妹附条件地(补偿25万元的房屋出资款)取得对父母房屋的继承权,这样的协议效力如何?

段律师告诉记者,首先,在无其他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房屋的3万元补差价款无论由谁出资都不能改变房屋所有权归父母所有的事实,因此,这套房屋到底由谁继承,只能由父母自己决定,其他人无权干涉。而且在继承发生前,父母还可以通过订立新遗嘱或效力形式更高遗嘱的方式撤销此前的遗嘱。所以,从法律上来说,此房最终如何处分,充满变数,一切取决于父母的意愿。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因此,继承开始前作出的放弃继承的声明是无效的。这一方面是因为,继承未开始前,不具备继承发生的时间条件,待继承的财产尚未变成遗产;另一方面,继承未开始,有无待继承的遗产,遗产的范围是什么,谁有遗产继承权这些事项都属于未知、待定,尚无从考查有否继承权可以放弃。因此,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的声明自然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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