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媒体关注 > 正文
未婚妈妈上法庭为女儿"找爸爸" 男子拒做亲子鉴定
www.fjsen.com 2011-04-06 07:52  陈捷  刘奎宁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花心男友 另觅新欢

虽然没有名分,但是,林小姐原本打算一辈子就这么过下去了,“不要求什么名分,也不打算破坏他的家庭”。但她没有想到,在孩子生下来还不到一年,新的情况又发生了。“他竟然瞒着我,在外面又找了新的女人,并且又生了一个儿子。”林小姐说,她因此就开始和张老板吵。结果,越闹越凶,后来连张老板家里的妻子都知道了。

闹到最后,张老板提出要分手。林小姐说:“应该是他妻子那边给的压力太大,他一定要和我分手。”林小姐表示,自从知道张老板在外面有了新的女人后,她就死心了。

近日,林小姐作为女儿的法定代理人,委托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林志铭律师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张老板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每月3000元。

男子不配合亲子鉴定

但是,被告张老板并不承认女儿是自己的,他说:“我和这孩子没有血缘关系。”林小姐说,是不是亲生父亲,一做亲子鉴定就清楚了。

林小姐一方提出申请后,法院也同意进行亲子鉴定。不过,张老板拒不配合做亲子鉴定。后来,他开始躲着不见林小姐了,甚至出庭也没去,只是委托律师向法官答辩。被告律师在法庭上承认,被告与原告之母“有过性关系”,但他否认同居,而这并不能证明张老板和孩子有血缘关系。

林小姐还拿出了女儿的出生证明,证明中父亲一栏的姓名就是前男友张老板,而且,女儿也是随张老板姓张。但是,被告律师认为,申报父亲姓名时没有被告签名确认,因而认为出生证明不能作为认定亲子关系的依据。

昨天,导报记者电话联系了张老板,他承认自己不配合亲子鉴定。但是,当问他“为什么不配合鉴定”时,他挂断了电话。随后,导报记者再次拨打他的手机,他接通后又挂断了。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