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布置的一项新任务 ——“这是为新中国和五万万同胞起草的婚姻法,大家都意识到它的分量。光是框架就推倒重起好几次,每章每条都是字斟句酌” 从延安到西柏坡,中共中央历来非常重视妇女工作。毛泽东始终深切关注中国女性的命运,十分关心改善和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真正实现男女平等的问题。在1939年的“三八”纪念大会上,他说:“我们要使得男子没有痛苦,女子也没有痛苦,大家都没有痛苦,大家有饭吃,大家有衣穿,大家有工做,把中国革命搞到彻底的胜利。希望全国男女同胞都要为实现这种主张而奋斗!。” 毛泽东曾说,“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现在还只是开始,真正平等要到社会主义,几十年以后。妇女中有极大的潜在劳动力还没有发挥,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才有发挥的机会。歧视妇女、不重视妇女的事,要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改掉。”…… 1948年9月,解放战争进入了全面战略反攻阶段。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了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 在会上,邓颖超专门就妇女的婚姻问题提出看法。在长达半个多月的妇女工作会议后,邓颖超特别写了一份书面报告,将中央妇委的工作情况和准备改进妇委工作的一些想法呈送毛泽东。对妇女工作极为重视的毛泽东,在第二天就回复了邓颖超,并批示:邓颖超同志,已阅,按照你的意见办理。 也就在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期间,一项重要的任务交给了邓颖超等人。 原中央妇委委员罗琼健在时曾回忆:一天傍晚,邓颖超对妇委会的同志们说:“少奇同志让咱们过去一趟,要布置新的任务。” “会议开得不错吧?”刘少奇问。邓颖超说:“太好了!大家认真总结了过去的工作,讨论了当前的方针任务,而且还要研究制订今后妇女运动的方针。” 刘少奇说:“关于妇女工作,一方面各级党委应当重视,加强领导;另一方面,妇女干部自己也应努力工作,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你们不是要党委撑腰吗?首先你们得有‘腰’,党委才好撑;要是自己没‘腰’,别人怎么撑也撑不起来。” 刘少奇说:“婚姻问题是妇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后,不能没有一部婚姻法,我们这么个五亿多人口的大国,没有一部婚姻法岂不乱套了?这个任务交给你们中央妇委,你们马上着手,先做些准备工作。” 说罢,刘少奇转身从一只从延安转战带出来、写着“奇字第3号”的小书箱里,取出一本已经发黄的小册子:“这本《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是1931年毛泽东同志亲自签发的。这是从封建婚姻制度下解放妇女群众,实行真正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条例,体现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你们还要深入调查研究解放区的婚姻状况,总结解放区这些年来执行婚姻条例的经验教训,反复讨论,再动手起草。” 邓颖超兴奋地说:“太好了。这些日子,大家通过在农村蹲点搞土改,更加深切地了解贫苦农民,特别是妇女们深受封建婚姻统治的痛苦,她们迫切要求婚姻自由。” 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结束后,中央妇委立即成立了婚姻法起草小组。由邓颖超主持,成员有帅孟奇、杨之华、康克清、李培之、罗琼、王汝琪。 “因为这是为新中国和五万万同胞起草的婚姻法,大家都意识到了它的分量。光是框架就推倒重起好几次,每章每条都是字斟句酌。”起草小组成员中,真正学过法律的只有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的王汝琪。每次讨论都是大家先发表意见,王汝琪作记录,然后她再拿出新整理过的稿子,供大家讨论。 西柏坡的冬天一片萧瑟。窗外,天寒地冻、北风呼啸;屋里,七八个人紧挨着围坐在炕上,讨论得热火朝天…… 大约半年的时间,历经41次修改,终于拟定出了婚姻法初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