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联观察 > 正文
专家解读最高检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相关新机制
www.fjsen.com 2019-02-20 10:12:57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还需增强专业性

多位专家认为,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需要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性,培养专业人员,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等。

宋英辉告诉记者,最高检成立了未检厅,自上到下成立了未检机构,或者有专门人员从事未检工作。但是,相当一部分地方公安机关没有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警务人员,由于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业性很强,十分特殊,检察和公安两家还需要磨合的过程。公安机关未成年人案件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此外,儿童心理专家、专业社工等在边远地区相对匮乏,人员的培养需要不断积累经验,也需要一个过程。

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鸿巍认为,“一站式”询问制度中可能涉及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问题,比如软硬件建设、专业人员培训、运作流程等。

张雪梅认为,要保证询问人员的专业性,在一个让儿童舒适的环境下进行,必要时应当有儿童心理专家在场进行参与。“一站式”询问制度,应当提前到公安侦查阶段,提升基层公安人员办理儿童案件的专业性以及儿童保护的敏感性。

张雪梅建议,应通过制度确立检察机关加强对公安机关取证行为的指导。未检部门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指导侦查取证。此外,公检法各个阶段对证据收集、证明标准、证据认定、证据运用等方面可能也常常存在不一致,要提前解决这个问题。

张鸿巍也注意到,不同刑事司法机关对于询问内容、询问方式及证据准用等方面产生分歧时的救济措施需要进一步明确。

“目前法律上的相关规定基本还是空白。”宋英辉说,希望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能提供一些法律上的依据。刑事诉讼法也需要增加更加细致的程序性规定。

此外,宋英辉认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涉及方方面面,司法机关的司法保护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保护之间如何更好地衔接,需要克服一些困难。

张鸿巍建议,推行被害人救助机制需要迫切对照国际公约相关条款,逐项落实我国所承担的未成年人司法领域的国际法义务,争取尽可能与这些国际最低标准全面接轨。在个案中考量未成年被害人的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建章立制,便于基层操作。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