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联观察 > 正文
专家解读最高检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相关新机制
www.fjsen.com 2019-02-20 10:12:57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内容非常丰富

2018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适合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特点的办案程序和办案场所。逐步推行“一站式”询问制度,要求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时做好预案,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只询问一次。必要时进行心理干预。在办案时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同步救助。

“‘一站式’询问、救助,内容非常丰富,体现了对未成年被害人全方位、综合性的保护,反映了一种理念,就是说,尽可能为被害人提供便利,尽可能避免可能的伤害。”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宋英辉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

宋英辉介绍,过去是警察询问完被害人,之后移送到检察院。很多时候,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很多细节并未弄清楚,还需再次询问甚至多次询问,容易给被害人带来二次伤害。对此,多地检察机关探索,案发后未检检察官和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警察共同研究询问提纲、重点、关键问题,尽可能一次询问,该问的都问到,把证据做细致,固定好证据。

宋英辉在多地调研发现,询问的场所总的要求是让未成年被害人感到安全、舒适、放松,隐私能够受到保护,为此,有的地方为被害人家属设立了单独通道。此外,询问年龄特别小的未成年人,需要儿童心理专家的协助,为办案人员提供专业指导。未成年被害人特别是遭遇性侵后的心理伤害程度,一般办案人员很难准确判断,需要心理专家做出专业判断。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在多年工作中深切感受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案件的办理难点之一,就是取证难、全面固定证据难。“一站式”询问,更是考虑了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其处于司法程序当中的特殊需求,有利于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使刑事诉讼各个阶段在取证工作、证据收集、证明标准、证据认定、证据运用等方面达成共识。

关于“一站式”救助,宋英辉发现,多地探索开展了法律援助、司法经济救助、心理康复,还有的地方探索会商机制,公、检、法、司、民政、教育、居委会社工组织等相关部门、机构,协调联动为受害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学习,以及所在的家庭提供帮助。此外,改善父母监护状况,如果发现父母不适合做监护人,可以转移监护权。

“‘一站式’询问应当体现出对被害人的‘一站式’服务。”张雪梅特别强调,例如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医疗救助、教育帮助等服务的介入,真正实现“一站式”询问的目标和实效。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