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我们要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2015年9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全球妇女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强调了保障妇女权益的重要性。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均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施政纲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妇女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妇联维权工作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在源头参与、机制建设、夯实基层、服务群众等方面,依法依规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各项工作。 强化源头参与 让更多法律政策惠及妇女儿童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首日,北京房山区法院向遭受家暴30多年的谷某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丈夫赵某表示今后不会再殴打谷某。 反家庭暴力法是继妇女权益保障法之后,全国妇联发挥主要作用推动制定的第二部法律。反家暴法施行两年来,人民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154份。 嫖宿幼女罪违背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对受害幼女造成“污名化”。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取消嫖宿幼女罪,对这类行为适用刑法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还做出了一系列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新规定。在修法的过程中,全国妇联针对性侵、拐卖、虐待等严重危害妇女儿童生命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多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法建议,促成全国人大内司委对性侵幼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妇联抓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契机,紧跟国家立法进程,先后参与了80余部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修改,提交200多件次建议,积极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在地方层面,妇联组织源头参与工作亮点纷呈。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各级妇联参与法规政策制定3000多件。 安徽省妇联推动修订、颁布了20多部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以维护农村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全省46个市、县出台了反家暴相关政策文件。 2016年12月1日,江苏省苏州市妇联推动政府出台《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填补国内维护妇女哺乳权的法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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