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福建省漳州市“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暨妇女维权站”
“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暨妇女维权站,是福建省第一个以法官名字命名的工作室,也是福建省第一个以女性名字命名的妇女维权站。”2013年12月30日,漳州市妇联主席洪颐告诉记者,黄志丽维权站“在漳州可有名了,有的老百姓点名要他们调解或者办案”。
黄志丽,漳州市芗城区法院的一位女法官。元旦前夕,记者和她走在基层采访的路上,时常有人上来招呼她“丫头、闺女、妹子”。虽然黄志丽已记不清他们是哪个案件的当事人,但百姓记住了黄志丽维权站,把他们当成亲人和朋友。
以女法官命名的维权站
“这个妇女维权站还真是能办事、办好事。”采访当天,几位出嫁女在南坑街道农友村村委会办公室里议论着。
农友村几个自然村因某建设项目引发土地补偿款纠纷,为了帮助“农嫁居”妇女维权,黄志丽与妇联干部一趟又一趟地跑村委会、跑村民小组、跑农民家中,一遍又一遍地宣传法律知识,一次又一次地召集村民共同协商调解,最终联动化解土地征用补偿纠纷76件,“出嫁女”权益得到保障,享有了与其他村民同等待遇。
这只是黄志丽维权站成立以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众多成功案例之一。
为了更好地推进妇女维权工作,2012年6月,漳州市芗城区妇联和芗城区法院携手在南坑街道办事处,创立以黄志丽名字命名的“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暨妇女维权站”,力求通过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现场办案、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维护妇女权益。团队由黄志丽领衔,成员包括6名法官(其中女法官4名)、区妇联干部以及巾帼志愿者。
走进“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暨妇女维权站”,记者看到,为妇女分忧解难的维权站工作制度清晰:服务宗旨是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提高妇女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工作职责中明确指出,对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妇女等涉及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案件,要指导当事人选择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并积极配合协调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需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及时跟进配合处理;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帮助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申请减、缓、免诉讼费用所需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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