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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请别再伤害了孩子——一个女法官的感言
www.fjsen.com 2012-05-17 10:45   来源:省妇联    我来说两句

在离婚和财产分割的争吵之后,你们想起了还有一样 “东西”没有分,那就是你们共同制造的孩子。特别是对男孩。你们都争着要抚养,你们争先恐后地摆出自己的优越条件,吹嘘自己才是最适合抚养孩子的,有房、有车、有钱、有闲、受教育高等等,都成为了显摆抚养条件优越的砝码,甚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加入争夺的战争,向法院出具书面承诺书,表示愿意帮助抚养孙子或外孙之类。有时,你们又怕法官征求孩子的意见,就私下不断告诫甚至威胁孩子说,当法官叔叔或阿姨问他们要跟哪方生活时,应该如何回答。表面上看,好像你们是相当爱他们的,但仔细想想,你们把他们当人看了吗?他们难道真的只是一样东西,任由你们争来抢去?你们心平气和地征求过他们的意见了吗?你们真正发自内心地权衡过由谁抚养他们最合适吗?你们认真研究过他们今后学习、生活的最佳方案了吗?你们想象过在法官征求他们意见时,他们的感受吗?当你们都睁着大眼盯着他们,等待他们的答案时,他们是多么地尴尬和无助,无论选择了哪一方,都意味着伤害另一方,甚至失去了另一方。伤害你们让他们心如刀割,你们于心何忍,让他们做如此艰难痛苦的抉择?

说实在的,在法庭上,看到双方都争着要抚养孩子,作为法官的我还是感到了欣慰。最让我难过的是,有的父母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并且找了种种借口表示无力抚养孩子,有说身体原因的、有说房子原因的、有说工作原因的、有说经济原因的,互相推诿,孩子成了弃儿,无人理睬。他们真的这么不讨你们欢心吗?既然现在都不要他们,当初何必生下他们呢?你们是否知道,当他们呱呱落地后,叫你们一声“爸爸”、“妈妈”时,你们肩上就多了一份为人父母的责任。世界上最痛苦的莫过于被自己亲生父母抛弃,都说父爱深远,都说母爱伟大,但你们却残忍地剥夺了他们享受父母之爱的权利。缺少父母之爱的孩子,当他们成为父母时,又如何能够传承爱心,承担社会和家庭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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